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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68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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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18:34
财务数据 - 审计公司2024年4月18日出具2023年度业务汇总表审计报告[2] - 长期借款年初余额197,000,000元,年末余额649,000,000元[12] - 支付贴现利息600,194.44元[12] -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未到期金额为0元[12]
振华新材: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9 18:34
公司历史与架构 - 公司前身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15日获批,4月21日注册[11] - 2000年11月6日改组为企业财务公司并更名,2001年正式运营[11] - 2022年9月21日获批吸收合并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并筹建贵州分公司[12] - 2023年5月贵州分公司开业,吸收合并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9.01亿元[12]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96亿元,出资比例57.66%[12]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49亿元,出资比例23.61%[12] -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2亿元,出资比例5.37%[12]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0.89亿元,出资比例4.66%[12]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75亿元,出资比例3.93%[12]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40亿元,出资比例2.12%[1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330.72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9.17亿元[24] - 2023年实现利息净收入7.25亿元,利润总额6.08亿元,税后净利润4.56亿元[24] - 资本充足率为12.13%,高于银保监会最低监管要求[26] - 流动性比例为77.45%,不低于25%[27] - 各项贷款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实收资本)之比为51.92%,未高于80%[28] - 集团外负债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为0.00%,未超过资本净额[29] - 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之比为2.18%,未超过资产总额的15%[30] - 承兑保证金存款与各项存款之比为0.05%,未超过存款总额的10%[32] - 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为4.03%,未高于资本净额的70%[33] 制度建设 - 2023年新建、修订、废止制度共计48项,其中新建10项,修订34项,废止4项[35] 合规与管理 - 公司严格按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3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39] - 公司有涵盖履职、授权、财务管理、信贷管理等多方面的管理办法[37][38][39]
振华新材:关于指定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4-01 18:28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不超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议案[2] - 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 管理安排 - 指定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乌当支行账户为专用结算账户[3] - 按法规、章程及制度办理业务[5] 风险管控 - 财务分析跟踪,审计部审计监督[5] - 独董和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5] 预期效果 - 不影响项目运转和经营,可提升业绩回报股东[6]
振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3-26 17:06
新策略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
振华新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6 17:06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65,849,395股A股,募资1,093,099,957元,净额1,090,092,566元[3] 资金使用计划 - 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624,535万元,用募资100,000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150,000万元,用募资9,009.26万元[5] 现金管理 - 拟用不超3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2][8][18] - 投资产品为高安全、好流动、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等[2][7][18] - 决议2024年3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2][9][18] - 董事长获授权决策,财务资产部实施[2][10][11][18] - 收益归公司,到期归还专户[13] - 现金管理不影响项目和经营,能提升业绩[14] - 投资有风险,公司有风控措施[15][16][17] - 独董、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同意现金管理[18][19][21][22]
振华新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6 17:04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2] - 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召开,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3] -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4]
振华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26 17:04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65,849,395股A股,募资1,093,099,957元,净额1,090,092,566元[1] 现金管理 - 公司计划用不超3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可循环使用[5] - 投资产品为安全、流动好、保本、期限不超一年的存款等[4] - 收益归公司,到期归还专户[9] 决策安排 - 2024年3月26日会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4]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并签署文件,财务资产部实施[7][14][15] 风险与措施 - 投资有市场波动系统性风险[10][11] - 公司采取筛选对象、财务跟踪等风控措施[12] 影响 - 现金管理不影响募资项目和经营,可提升业绩[13]
振华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26 16:5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贵州振华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振华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31 16:3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证券代码:68870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二月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 | 议案一:《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至2026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 |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
振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1-26 20:1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 年 至 2026 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内部金融服务 平台的作用,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公司的融资额度提 供充分的储备,以备不时之需,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如有涉及关联董事 的,该关联董事应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