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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赛勃(68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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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赛勃(688718) - 唯赛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8:54
审计相关 - 致同审计上海唯赛勃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致同认为唯赛勃于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8] - 致同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11] 责任界定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唯赛勃董事会责任[4] - 致同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5] 风险提示 - 内控有不能防错和发现错报可能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事务所信息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登记,注册资本5250万元[12]
唯赛勃(688718) - 唯赛勃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18:5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94 | the states of the ant Thornton 载 |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 第 310A016570 号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财务 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唯赛勃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 ...
唯赛勃(68871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18:5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唯赛勃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51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38,6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1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312,303.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06.4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 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唯赛勃(688718) - 唯赛勃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琳娜)
2025-04-28 18:51
2024 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 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 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雷琳娜,女,1982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6 年 3 月至今, 任上海谋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
唯赛勃(68871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8:51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 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 提供担保; (六)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 债权、债务重组; (十) 提供财务资助;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或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 体 ...
唯赛勃(6887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8:51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唯赛勃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 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 ...
唯赛勃(688718)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18:51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1/55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唯赛勃环 保材料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000729394470F。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438,600 股,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
唯赛勃(6887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8:51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控制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唯 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 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以及其他担保 事宜,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 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 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 ...
唯赛勃(6887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8:51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 职责。 第二 ...
唯赛勃(688718) - 唯赛勃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宏民)
2025-04-28 18:51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宏民) 2024 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 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 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宏民,男,1960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3 月 至今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曾经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系统工程研究所所长,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主任。现担任上海交通大学产业组织 与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系统管理学报》杂志主编、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 会副理事长、中国系统工程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