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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股份(68876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1-09 00:0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9,057,180股,每股148.90元,募资总额134,861.4102万元,净额124,554.5364万元[1] 资金使用 - 2024年1月14日同意用不超2.7亿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4] - 2025年1月6日前次补流资金全部归还[4] - 2024年用超募资金将项目投资增至28,591.63万元,追加17,797.73万元[5] - 拟用不超1.7亿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7] 审批情况 - 2025年1月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用不超1.7亿闲置募资补流议案[8]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补流履行程序合规,无异议[9][10] 项目投资 - 闪存芯片等四个募投项目投资62,808.03万元,募资投入同额[6]
普冉股份(688766)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1-09 00:00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11.27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5%[7][41] - 首次授予89.023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84%,占拟授予总数80%[7][41] - 预留22.255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1%,占拟授予总数20%[7][4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33人,占2024年9月30日员工总数31.44%[9][3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5.49元/股[10][5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0][49]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归属,各期归属比例为25%[10][53] -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各期归属比例为50%[10][54] 业绩目标 - 2025 -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70%、120%、160%、200%,触发值分别为35%、65%、95%、125%[69][75] 过往激励计划情况 - 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8万股,目前未归属,多次作废后未归属股数变为151,402股[23][24]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8万股,预留授予10.5815万股,目前未归属,多次作废后首次授予未归属股数变为35.2886万股,预留授予未归属股数变为4.9745万股[25][26]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4.5519万股,预留授予11.406万股,目前未归属[27] 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60日内召开董事会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程序,否则终止[15][100]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35][102] 其他要点 - 预计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4837.51万元[94] - 标的股价为106.01元/股[94] - 历史波动率为25.32%[94]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94] - 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4年[94]
普冉股份(688766) -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9 00:00
资金使用 - 拟用2.7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拟用不超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 激励计划 - 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 - 通过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6] - 核实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9] 会议相关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召开[2] -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5][6][8][11][13] 公示与审核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10] -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10]
普冉股份(688766)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1-09 00:00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2025年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11.27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5%[2][13] - 2025年首次授予89.023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84%,占拟授予总数80.00%[2][13] - 2025年预留22.255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1%,占拟授予总数20.00%[2][1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33人,占2024年9月30日员工总数31.44%[17] 过往激励计划情况 - 2021年以44.67元/股向1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8.00万股,剩余151,402股未归属[6] - 2022年首次以44.67元/股向140名授予48.00万股,预留以56.75元/股向81名授予10.5815万股,首次剩余35.2886万股、预留剩余4.9745万股未归属[7][8] - 2024年首次以46.32元/股向72名授予34.5519万股,预留以43.10元/股向15名授予11.406万股,均未归属[9]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和/或二级市场回购[2][10][1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2] - 首次授予权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部分授予日在12个月内确认[24] - 首次授予分四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25%;预留部分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50%[26]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28]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每股55.49元[30][33] 授予与归属条件 - 授予条件:公司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重大问题[35][36] - 归属条件: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合规要求,激励对象任职期限12个月以上[37][38][39]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8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3年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70%、120%、160%、200%,触发值分别为35%、65%、95%、125%[40][46] 归属比例与计算方式 - 业绩完成度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有对应关系[40]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四个等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43]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按公式计算[43]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公司当期业绩未达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41][42]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且不可递延[43] 计划实施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及草案摘要[50] - 召开股东大会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0]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首次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程序[51]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54]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公告,激励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4]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对应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57][62] - 增发新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价格不做调整[60][66] -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后应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67] 计划变更与终止 - 激励计划变更需经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得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84] - 激励计划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85]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87] 激励对象违规处理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98] 其他事项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83] -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争议按规定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83] - 公司确定激励对象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按劳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83] - 上网公告附件包括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100] 费用测算 - 公司以2025年1月8日为基准日测算,标的股价106.01元/股,历史波动率25.32%,无风险利率1.50%、2.10%、2.75%[73] - 预计首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4837.51万元,将按归属比例分期确认[73] - 假设2025年2月授予且激励对象符合条件,2025 - 2029年进行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73]
普冉股份(688766)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1-09 00:00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111.2790万股[1] - 133人获授89.0232万股,占拟授权益80.00%,占股本0.84%[1] - 预留22.2558万股,占拟授权益20.00%,占股本0.21%[1] 激励对象规定 - 首次授予不包括独董、监事等特定人员[2] - 预留激励对象在计划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2]
普冉股份(688766)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5-01-09 00:00
股权激励投票征集 - 独立董事蒋守雷征集投票权,时间为2025年1月21 - 22日[2][3] - 征集人对表决事项表决意见为同意[4][5] - 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有三项[7] 股东大会信息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15时,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6] - 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路5005弄1号9楼公司会议室[7] 征集对象与方式 - 征集对象为截至2025年1月20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股东[8] - 征集方式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四大证券报发布公告[8] 授权委托规定 - 按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址[8][9] - 授权委托有效需按要求送达、在征集时间内提交等[10] - 授权委托需明确投票指示,选多项或未选则无效[12]
普冉股份(688766)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1-09 00:00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无不得参与激励情形[2] 激励对象安排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及其亲属[3] - 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审议流程 - 监事会将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其他安排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4]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损股东利益[4]
普冉股份(68876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1-09 00:0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9,057,180股,每股发行价148.90元,募资总额134,861.4102万元,净额124,554.5364万元[1]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90,009.34万元[5] 资金使用 - 拟用2.7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9969%[5] - 拟追加“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投资17,797.73万元,使该项目投资达28,591.63万元,预定可使用日期调至2025年6月[4] 项目投资 - 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18,964.11万元[5] - EEPROM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4,787.19万元[5] -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原投资10,793.90万元[5] - 基于存储芯片的衍生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28,262.83万元[5] 决策进展 - 2025年1月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使用2.7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7] - 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9]
普冉股份(688766) -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9 00:00
资金安排 - 拟将2.7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拟使用不超过1.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5] 激励计划 - 董事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6][7][8][10][11][14] 组织架构 - 董事会同意调整现行组织架构并授权管理层实施完善[17] 会议安排 - 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 - 2025年1月24日15:0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8]
普冉股份: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暨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4-12-24 18:48
不动产交易 - 公司购买6192.56平方米房屋,总价约19537万元[2] - 2024年12月23日与上海集芯汇签《不动产买卖合同》[2] - 合同签署5日内付全部房款195370000元(含9%增值税)[11] - 2022年8月付1200万元意向金,合同生效且收全款后2个工作日无息退还[13] - 甲方2024年12月31日前腾房通知乙方验收,乙方5日内查验[14] - 2025年1月31日前双方共同办转让过户手续[14] - 不动产风险责任自转移占有日起转移给乙方[15] - 受让物业自转让登记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转让[18] - 物业出租比例原则上不超建筑面积20%[18] 项目投资 -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总投资28591.63万元[2] - 资金来源为原项目募集10793.90万元及追加超募17797.73万元[2] 业绩承诺 - 承诺2026年达产销售收入189800万元/年,税收2109万元/年,销售产出率298002元/平方米[18] 风险提示 - 募投项目后续实施可能有不能如期完工等风险[24] - 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及摊销或影响公司利润[25] - 签署合同后最终能否成功交易有不确定性[26] 违约责任 - 乙方未按时付款,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万分之五算,超5天按全部房价款20%支付[19] - 甲方未按时交房,自催告15日后每延迟一日按乙方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算,乙方解约甲方按已收款20%支付[20] - 因甲方原因乙方未按时办房地产权证,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总房价款万分之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