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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68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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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6887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8: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比超1/2[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8]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资料保存 - 保存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1] 职责范围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8] -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等[10]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设和实施等[11] 披露要求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披露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4]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4]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4] - 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5] - 按规定披露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5] 规则相关 - 由董事会制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7] - “以上”含本数,“不满”不含本数[27]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27] - 解释权属董事会[28] 时间 -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9]
影石创新(6887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8: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4] 规则要求 - 独立董事辞职或解职致比例不符需六十日内补选[6] - 会议提前三日送达通知资料,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6][19]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可聘中介机构[2][8][10]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董事会批准[10] 生效规则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22]
影石创新(68877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7-11 18:46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8]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3]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6]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6]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应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20] - 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需及时公告[21]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或独董发表意见并披露信息[23]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需董事会审议等并及时披露信息[23][24] 节余与用途变更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6]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独董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在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31]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5] - 保荐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5]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不超总额30%[39]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投入[1]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要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1] - 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及新项目应投主营业务,需披露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1]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信息[1] 规则适用与生效 - 《监管规则》实施后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监管规则》,实施前取得的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1]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 其他说明 - 本办法中“以上”等包括本数,“不满”等不包括本数[3]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3] - 本办法解释权属董事会[4] -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件时间为2025年7月[6]
影石创新(68877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7-11 18:46
累积投票制细则 - 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2]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4]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6] 投票与选举规则 - 有赞成、反对和弃权三种投票方式[7] - 等额、差额选举董事有不同当选条件[8][11] 实施与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13]
影石创新(68877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11 18:46
舆情管理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各类舆情[2]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必要时成立小组[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6] 舆情处理 - 遵循快速反应等处理原则[7] - 信息先汇总至办公室再上报[9] - 被财经媒体报道影响股价时自查上报[10] 其他策略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发挥互动平台作用[11] - 做好信息披露和危机恢复管理[11]
影石创新(6887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董事会换届改选等时,现任董事会、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9]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经确认不得变更[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5]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3]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决议按规定比例通过[34] 表决权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5] 投票权征集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6]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8]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44][4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相关选举提案时就任[40]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4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4]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5]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3]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2]
影石创新(688775)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11 18:46
投资审议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种情况对外投资需董事会审议[6] - 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7种情况对外投资需股东会审议[8] - 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30%需股东会决议并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决策授权 - 未达股东会标准的投资事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11] - 子公司投资依章程执行但权限不超董事会[1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重大投资提建议[14] - 对外投资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4种情况可回收对外投资[18] - 4种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9]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解释权归董事会[26]
影石创新(6887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1 18: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会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及时披露,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程序[15][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及时披露并关注[15][22] - 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不得执行,已执行可终止[18]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原则上经董事会决议,未事前批准六十日内履行程序[21] - “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披露,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2] - 已履行义务交易不纳入累计计算[23][24] - 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24]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4] 特殊情况 - 多种关联交易情况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5]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7]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8]
影石创新(68877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7-11 18:46
对外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或经股东会批准[4] - 特定情形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 50%等需股东会审批[4][5]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对象、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 10%等担保需股东会审批[5] 担保豁免与审议 -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同等比例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5] - 除须股东会审议的,其他由董事会经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担保管理与披露 - 订立担保合同明确被担保人权利义务[15] - 及时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信息[18] - 加强担保业务管理,异常及时报告处理[20][22]
影石创新(6887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1 18:46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任职[2]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3] - 解除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21] - 召集人提前三天书面通知[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保存资料[28] 独立董事其他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0] - 遇阻碍可向相关机构报告[3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1] 制度相关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7] - 特定情形应向交易所报告[3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4]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 - 时间为2025年7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