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创新(68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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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688775) - 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337调查的进展公告
2025-07-11 23:00
事件进展 - 2024年3月29日GoPro向ITC提337调查申请,主张六项知识产权侵权[1] - 2025年7月11日ITC初步裁决部分出口美产品仅1件外观专利涉侵权[2] - 2024年3月29日GoPro向加州中区法院提平行诉讼,6月3日中止审理[5] 应对策略 - 公司专项工作组制定抗辩和应对策略,准备新设计方案[4] - 向USPTO申请部分涉案专利无效审查,对GoPro境内主体提侵权诉讼[4] 影响情况 - 337调查为行政审查,无专利损害赔偿,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5] - 平行诉讼337调查结案后恢复审理,结果不确定[5]
影石创新: 关于增加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授信及担保额度调整 - 公司拟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前次授信额度为25亿元,总计授信额度达45亿元[1] - 新增担保额度为13亿元,其中对Istone Innovation Limited担保10亿元,其余5家子公司各担保5000万元[5] - 担保额度可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审批为准[5] 被担保子公司情况 - 7家被担保子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包括香港、日本、德国、美国及国内多地注册主体[2][3][7][8][9][10] - 主要子公司财务数据: - Istone Innovation Limited 2024年资产总额12.26亿元,负债率93%[7] - Insta360 Japan株式会社资产负债率达140%,处于资不抵债状态[7] - ARASHI VISION (U.S.) LLC 2024年净利润-1562万元[8] - 深圳前海影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净利润401万元[9] 决策程序与实施安排 - 该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6]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后12个月,董事长获授权签署相关文件[6] -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信业务,内审部负责监督审计[6] 担保合理性说明 - 担保旨在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符合整体生产经营需要[11] - 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11] - 董事会认为有助于优化负债结构、增强子公司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12]
影石创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2]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特定用途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2] - 公司需建立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监督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分级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3] 募集资金存储 - 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不得与其他账户混用,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6] - 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银行对账单抄送等条款[7] - 境外投资项目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资金安全保障措施[8] 募集资金使用 - 资金用途需严格按招股说明书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原则上应用于增强主营业务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领域[9][10] - 资金支出需履行部门申请→财务审核→董事长审批的流程,单笔支付需满足公司资金管理制度[11]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投资进度不足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2] 资金使用限制与置换 - 禁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证券交易或变相提供给关联方[14]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后,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进行置换,置换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允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项目款项,但需按月等额置换并建立台账备查[16][17]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仅限投资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7][1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批准,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证券交易[20][21]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审议程序,但需在年报中披露使用情况[22] 募投项目变更 - 取消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改变资金用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新募投项目需聚焦主营业务,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披露投资计划及风险[24][25] - 项目对外转让需公告已投资金额、完工程度及置换项目的可行性分析[26]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解释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28]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核查报告与年报同步披露[29][30]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资金存放使用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31][32]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30%以内可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但需股东大会批准且12个月内不得高风险投资[33][34] - 超募资金优先用于在建/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使用计划需明确回报率等关键信息[35] -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说明必要性,并经董事会审议披露[36]
影石创新: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1]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需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框架内行使职权 [1][3]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类型 [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 [2][3]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 [3]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可自行召集 [9][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14]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 [15]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董事候选人背景及关联关系等信息 [17][18] 股东会召开形式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0][21]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出席 [24][25]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可由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推举代表主持 [30][32] 表决与决议机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 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 [3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8][40]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41]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54][55] - 股东会决议若违反法律可被法院撤销,但程序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 [52][53]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51]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生效,修改需同等程序,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56][59] - 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条款表述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57][58]
影石创新: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则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职 [2]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2] -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2] 董事会秘书聘任条件与程序 - 董事会秘书可由董事兼任,但需避免双重身份导致的职责冲突 [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且可连任 [2] - 任职条件包括:良好职业道德、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必要工作经验 [3] - 禁止情形包括: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不适合等 [3] - 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并在董事会秘书缺位时代行职责 [3]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离任 - 解聘需充分理由,禁止无故解聘 [4] - 强制解聘情形包括:连续3个月无法履职、重大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 [4][5] - 离任需接受董事会审查并完成工作移交,未完成前仍需承担职责 [5] - 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职,超3个月则由法定代表人代行 [5] 董事会秘书职责范围 - 核心职责涵盖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及内控建设 [5] - 需组织筹备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督促董事高管遵守规范 [5] - 有权查阅公司文件并获取经营财务信息,相关部门需配合 [6][7] - 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7] 履职保障与附则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高管应配合 [6] - 董事会秘书需签署保密协议,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与法律或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8]
影石创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2] -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连任,委员丧失董事资格时自动失去委员身份 [3]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需暂停行使职权直至补足委员 [3] 委员会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遴选合格人选并进行审核建议 [4] - 需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4][5] -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建议,无充分理由不得搁置 [5]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 会议召开与决策程序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决议需全体委员半数通过 [8] - 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形式召开,通讯表决需委员签字确认 [7] - 紧急情况下可缩短通知期限至随时召开,但需在会议上说明原因 [7] - 董事及高管选任程序包括需求分析、人选物色、资格审查等七个步骤 [7] 会议规则与记录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但每次仅限委托一人且需提交授权书 [9] - 连续两次缺席会议的委员视为失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 [9] - 会议记录需出席委员签名,独立董事意见需载明并保存至少十年 [10] - 会议通过的议案需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0] 附则与规则解释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批准 [10] - 规则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为准,存在冲突时优先适用上位规定 [10] - 规则中"以上""以下"等术语包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包含本数 [10] - 董事会拥有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10]
影石创新: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19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核心观点 - 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定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投票权计算、投票方式及董事当选规则 [1][2][3] 累积投票制定义与适用范围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1] -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不适用本细则 [1] 投票权计算与分类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投票权数=持股数×应选同类董事人数,票数仅能投向对应类别候选人 [2]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超过实际投票数时差额视为放弃,不足则投票无效 [2][3] 董事当选规则 - 候选人获"赞成"票数超过"反对+弃权"票数且达到应选名额时当选 [3][4] - 当选人数不足董事会三分之二时需在两个月内补选,第二轮选举仍无法满足则另行召开股东会 [3][4] - 票数相同导致无法决定当选者时进行第二轮选举,若仍无法确定则推迟至下次股东会 [4] 实施与解释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程序相同 [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和章程为准 [5] - 董事会拥有细则最终解释权 [5]
影石创新: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08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6: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文杰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监事张丽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 [1] 募集资金使用 - 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监管规定 [1] - 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不超过6个月 [2] - 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募集资金管理 - 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监管协议,符合法律法规且未改变资金用途 [3] -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收益且不影响募投项目 [4] 综合授信及担保 - 增加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符合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5]
影石创新: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08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5-009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 1100 号金利通金融中心 大厦 T1 栋 23 楼 08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7 月 28 日 至2025 年 7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
影石创新: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9:0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 00万股,发行价格为47 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807 00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76 61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验资报告编号为容诚验字〔2025〕518Z0066号 [1]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开设的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2] - 公司拟在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超募资金 [2] -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人员办理专户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事宜 [2] 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2] - 监事会认为开立专户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且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