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瑞声(68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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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瑞声: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股东会性质与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行使职权 [6]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享有相关权益 每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3]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 审议董事会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 [3][4] - 特别职权包括审议批准担保事项 其中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 [4][7]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4] - 审议因减少注册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 [4] -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6]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4] -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即不足6人)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 [4]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5]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6][8][9] - 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 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 [9] - 审计委员会未发出通知的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9]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且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9][10]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0]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10]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10]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 临时股东会15日前以公告方式发出 [11] - 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方式 审议事项 股权登记日 股东代理人权利等 [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 且不得变更 [12] - 通知中需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 处罚记录等 [12] 股东出席与身份确认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 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3]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13] -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姓名 持股类别数量 代理人姓名 具体投票指示 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 [13] - 代理投票授权书需经公证 公证书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点 [14] - 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身份验证的投资者具有合法有效的表决权 [15] -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律师需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 并登记股东姓名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数 [15] 股东会召开与议事规则 - 股东会可设立会务组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事宜 [16]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不得迟于现场会议当日上午9:30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 [16] - 会议主持人可要求无出席会议资格者或扰乱会场秩序者退场 必要时请公安机关协助 [16]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1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 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 [17] - 会议主持人需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17] - 股东会按议程逐项审议议题 必要时可一并讨论 应给予每个议题合理讨论时间 [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会议并接受股东质询 质询不限时间和次数 但与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质询可被拒绝回答 [18] - 股东可在会前登记或临时要求发言 发言顺序以登记在先者优先 临时发言者次之 [19] 表决程序与规则 - 股东以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股一票 类别股股东除外 [1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19]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 - 违反证券法规定超比例买入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2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0]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21]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21] - 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22] - 除累积投票制外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 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 [2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4] - 表决票未填 错填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24] -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关联股东不得参加 [24] - 表决结果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并当场公布 [24] 股东会决议与公告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时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成员任免及报酬等 [25]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修改章程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总资产30% 股权激励计划 收购本公司股份等 [26][27] - 会议主持人需在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 并根据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28] - 股东会决议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需保证决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8] -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方式 出席股东人数及持股比例 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 法律意见书结论等 [2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 需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30] 股东会决议执行与授权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 公司总经理组织具体实施 [31]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结束后立即就任 [31] - 派现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31] - 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发行优先股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1]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委托理财 资产抵押 对外捐赠等非日常经营交易进行审批 [32] - 交易达到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需董事会批准 [32] - 交易达到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 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3] - 除规则第十条规定担保行为外 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批准 [34] - 财务资助交易中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最近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35]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需以决议形式作出 授权事项权限内容需明确具体 [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 [3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6]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规定 公司章程不一致时 按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 [36]
海天瑞声: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4
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并提升质量 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 - 内部审计定义为由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果的评价活动[1]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合规经营 效率提升 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1]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 - 设立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 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2] - 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 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且必须专职 保持独立性 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2] 审计职责范围 - 审计部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合规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及季度报告工作[2] - 审计工作以业务环节为基础 涵盖经营活动所有环节如销售 采购 存货 资金管理等 可根据行业特点调整[3]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可靠性 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 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4] 审计实施流程 - 审计部需配合外部审计单位沟通 提供支持协作[4]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 反映内部控制缺陷并追踪改进措施[4] - 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目的范围结论及建议[5] 重点审查领域 - 审查评价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 重点关注大额资金往来 投资 资产交易 担保 关联交易等事项[5] - 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 监督措施落实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5] 信息披露要求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时及时报告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需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7] - 审计委员会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披露整改情况[7]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需包括董事会声明 评价总体情况 依据范围程序方法 缺陷认定 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论[7] 监督与奖惩机制 - 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7] - 对成绩显著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对玩忽职守者予以处分 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并向交易所报告[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冲突需及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8]
海天瑞声:202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约58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18:23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85万元 [1] - 计提导致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585万元 [1] -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全部来自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占比100% [1] 公司市值 - 当前市值为83亿元 [2]
海天瑞声(688787) - 海天瑞声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18:0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6日14点30分于北京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16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5] 议案与股票信息 - 本次提交审议议案8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8月30日披露[6] - A股股票代码688787,股权登记日9月11日[10] 会议登记与公司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9月15日10:00 - 17:00,地点公司证券部[12] - 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邮编100098[15] - 电子邮箱ir@haitianruisheng.com,电话010 - 62660772,联系人证券部[15]
海天瑞声(688787) -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17:32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立审计部,对多事项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审计报告机制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含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及问题[7] - 年度和半年度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内部控制管理 - 审计部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12][15] - 公司依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内控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7] 资料保存要求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9]
海天瑞声(688787) -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7]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8]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9]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1]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1]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3] 证券发行与上市披露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发行前需公告并加盖公司公章[6] - 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经审核同意后公告并加盖公司公章[6] - 公司发行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披露适用招股说明书规定[7]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报告未公开信息[16]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或通知的未公开信息后应审核并依法披露[17]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9] - 公司董事、高管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 - 公司董事、高管应对招股说明书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4] 保密与申请 - 公司应与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签署保密协议,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27][28] - 公司未公开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及其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九类[28] - 公司相关人员认为信息需暂缓、豁免披露,应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31] - 公司决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建立台账并登记相关事项[31]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2] 报告审核与监管 - 审计委员会应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应在董事会审议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财务信息,应在审核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21]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及进展变化[2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内部审计监管等工作[33]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报告[33]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交易所审核登记、媒体公告等工作[34][35] - 未经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36]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6]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查询信息披露文件需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查阅[38]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40] 违规处理 - 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公司进行处罚并报告交易所[41]
海天瑞声(688787) -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9 17:32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 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人、关联股东、关联董事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1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债务重组; (十)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
海天瑞声(688787) -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特定情况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4]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4] - 变更定期会议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5]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8] 提案审议 - 提案通过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对外担保等需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11]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11]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12] - 情况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12]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12] - 秘书安排记录并含多项内容[12] - 秘书可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1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13]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14] - 公告披露前人员有保密义务[14]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4]
海天瑞声(688787) -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2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效益增长,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1、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 2、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技术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管理权限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人力行 政中心为具体实施考核和薪酬计算、发放的执行机构。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的薪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还应提交股东会 ...
海天瑞声(688787) -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025-08-29 17:32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 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9、债权、债务重组;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2、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3、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4、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5、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6、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7、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8、赠与或受赠资产; 10、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 12、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对外担保行 为以及融资行为的决策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非日常业务经营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