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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煤炭/伊泰B股(9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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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生产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30 01:3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生产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内蒙古伊泰煤 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生产委员会,并 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生产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二条 生产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下属煤矿 实际产量进行核查、调整并就此制定未来年度煤炭产量并向有关机关作出增加核 定产能的申请,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生产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生产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四)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 ...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08-30 01:37
关联交易与资金管理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 公司与关联方要“五分开”[5] 权益保护与交易规范 - 严禁关联方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6]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限制占用资金[6] 审计与担保规定 -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7] - 公司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制度建设与违规处理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检查及汇报制度[10] - 违规占用资金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0]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构成关联自然人[6] 信息通报 - 法人或组织应通报拥有30%以上投票权或控制董事会的公司情况[16] - 关联自然人任职及变动后十个工作日内通报近亲属及关联方情况[15] - 法人或组织成为主要非自然人股东及变动后十个工作日内通报关联方情况[15] 交易审议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等程序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关程序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交易原则与特殊情况 - 关联交易价格应公允,遵循相关原则[10][2] - 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无承诺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21] 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相关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21] 协议期限与变更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应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3] - 关联交易协议变更按原审批程序审批[33]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关联股东回避,违规可起诉[30][31] 其他 - 九种情况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5]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35]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35] - 制度由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36]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30 01:37
公司上市与股份变动 - 1997年7月15日公司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166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8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7] - 2012年7月12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163003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8月3日超额配售336500股H股股份[7] - 2023年5月9日公司就全部已发行H股提出自愿有条件现金回购要约,截止8月7日下午4时,324739218股H股已接受回购要约,8月11日下午4时起H股在香港联交所退市[7] - 2023年8月公司要约回购324739218股H股,未接受回购要约1267782股H股[21] 股份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29267782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29267782股,内资股1600000000股,占比54.62%[21] -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32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4%[21] - 外资股(非上市)12677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董事等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重大非关联交易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股东会批准[41][42]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出现特定情形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98][9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表决通过[100]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1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5]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方式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14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2]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168] - 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为http://www.sse.com.cn[168]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30 01:3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 ...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明确信息范围[2] - 董事、高管等需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及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管理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报表报送要求[2] - 登记报送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提醒保密[4] 制度实施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修改[5][6]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30 01:3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主任[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有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6年有任职限制[12]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独立董事任期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披露[10]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8][30]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公司反馈落实情况[35]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6]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8]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9]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5]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1]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协议签订与资金存放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如此[7]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等承诺的计划使用[10] -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3]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披露[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7]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6]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6] - 经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28]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信息[19] 超募资金投资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应披露项目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15]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新募投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21][22] 募投项目转让或置换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或置换原因、已投资金额等内容[23][2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3] - 制度及其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 制度的解释权归董事会[35] 发布信息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相关内容[36]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30 01:3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5] -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5]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8][19]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20] 会议主持与召开条件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召集和主持[2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一名董事不得在同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31] 专门委员会与秘书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0]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和董事会相关事务[13] 交易审批 - 重大非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应报董事会批准,如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35] - 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应提交董事会批准,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36] 特殊交易审议 - 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7] 提案表决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3] -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43] - 关联交易事项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4] 董事回避 - 董事回避表决情形有上交所规则规定、本人认为应回避、《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三种[4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4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48]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9]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要明确提案再次审议应满足的条件[50]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51] - 会议记录应包含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内容[52]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5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交易所规则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5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