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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煤炭/伊泰B股(9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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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30 01:52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2] - 审议通过改选公司独立董事议案,待股东大会批准[2]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批准[3] - 审议通过2025 -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议案[12]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2] 并购信息 - 拟吸收合并伊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150,000万元[4][5] - 伊泰2024年底资产115,436.86万元,净资产114,419.61万元;2025年中资产124,100.99万元,净资产122,644.66万元[8] - 伊泰2024年净利润3,427.73万元,2025年1 - 6月净利润2,825.06万元[8] - 伊泰投资基金已投116,246万元,剩余出资82,425万元,净资产份额119,209万元[9][10]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30 01:37
制度概述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责任情形 - 6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3] - 4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5] - 4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6]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有6种[12] - 董事会落实责任人并披露情况[8]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8]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11]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13]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担保申请 - 申请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7]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1][12] 董事会审议情形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额度 - 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额度[21]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额度[21]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时,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2] 信息披露 - 若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破产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3] 责任承担 - 公司作为保证人,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按份额担责时,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保证责任[19] -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物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19] 财务工作 - 公司财务部门按季度填报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呈报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17] 反担保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比照担保规定执行,以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6] 违规追责 - 公司董事等人员违反制度擅自或越权签担保合同,公司追究责任[28] - 公司经办人员等违反规定提供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8]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大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8] 内幕信息管理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2] - 应按规定填写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0] 档案报送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3] - 发生特定事项报送的知情人至少包括公司及其董高人员等[14]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7] 档案保存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16] 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需担责[21] - 公司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查追责,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2]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10] 减持通知与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应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通知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及办事机构,办事机构2个交易日内向沪交所申报并公告[9]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应收回违规买卖所得收益[10] 信息管理与申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办事机构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据信息,定期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13]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事项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13] 离任与减持相关 - 董事、高管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需按规定处理股票交易相关事宜[14] - 董事、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卖出股票,公司需在首次减持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14] - 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董事、高管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董事、高管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 未实施减持或减持未完毕,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其他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4] - 公司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申报内容[15] 违规报告 - 董事、高管违反制度,董事会秘书应及时报告董事会、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16] 数据要求与制度执行 - 董事、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30 01:3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5]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等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6]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0] 文件保存与改聘情况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1]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3] 选聘时间与监督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关注[16]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17] 处罚与制度生效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7] - 处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30 01:37
人员聘任 - 公司依法选聘总经理,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4] - 受聘高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2] - 总经理行使组织年度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5] 会议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决定公司运营事项,是重要决策形式[6][8] - 会议由总经理等提议召开,参加人员含总经理等[10][11]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7]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由公司拟订修改,报董事会批准生效[15][16]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交易决策与审批 - 特定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交易流程管理 - 交易结束后1个交易日内上报交易账单审核[11] - 风险事件发生24小时内提交分析意见[14] 档案与保密管理 - 指派专人保管相关档案,期限至少15年[20] - 业务相关人员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信息[22] 制度执行与责任 - 严格按规定执行,风险公司承担,违规个人担责[25] - 违规人员将受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5] 制度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抵触按新法规执行[2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7]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30 01:37
人员聘任 - 上市后或原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5] - 董秘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人员解聘 - 解聘董秘需充足理由并及时报告公告[7] - 董秘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 职责范围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关管理等多项事务[10]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3][14]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08-30 01:37
关联交易与资金管理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 公司与关联方要“五分开”[5] 权益保护与交易规范 - 严禁关联方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6]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限制占用资金[6] 审计与担保规定 -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7] - 公司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制度建设与违规处理 - 建立防止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检查及汇报制度[10] - 违规占用资金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