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煤炭/伊泰B股(9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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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30 01:37
第一条 为强化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提议聘请或更 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 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以及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等,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四)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 ...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30 01:3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提前三天[10]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可通讯表决,会议纪要保存不少于十年[15][19]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30 01:3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 ...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 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公司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 方式将所有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信息,上述 内容需在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平台发布。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同时向所有债务融资工具投 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1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30 01:3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公司稳定健康运 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分子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通 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 实现目标。 第四条 内部审计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 督内部审计工作。 —1— 第六条 内审人员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执行。 第七条 内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 续教育 ...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30 01:37
业绩预告 -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0] - 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0]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半年度≤0.03元,可免按净利润变动50%以上披露业绩预告[10]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等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应进行业绩预告[10] 业绩快报 - 定期报告披露前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等三种情形,应披露业绩快报[12] - 拟披露第一季度业绩但上年度年报未披露,应不晚于一季度业绩公告发布时披露上一年度业绩快报[12] - 业绩快报应包括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数据和指标[12] 信息披露规则 - 预计净利润与预告发生方向性变化等情形,应披露更正公告[11]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等发生方向性变化,应披露更正公告[1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定期报告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23][24] 重大事项报告 - 重大事项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督促临时报告披露[24]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经提供信息单位核对、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编制、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董事会审议(如需)、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签发[25] -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信息,由董事会秘书提交,监管员审核,信息在规定媒体、网站披露[25] - 向公司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由有关部门撰写,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阅后发布[25] 信息披露权限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未授权前其他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25][27]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28]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特定情况视同公司行为需披露[29]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0] 日常报告与制度 - 经理班子应在事件发生当日内或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情况[32]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授权发言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33] - 各职能部门等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并向董事会秘书提供总结[34] 违规处理 - 发生重大事项未报告给公司造成影响,将处分相关责任人[35] - 对责任人处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42]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51] 其他规定 - 保密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40] - 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41] - 股东等应及时准确报告并配合公司信息披露[37] - 持续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并及时澄清[37] - 人员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泄密将被追责[38] - 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9] - 按公平原则与投资者等沟通,内容限于已公开及非重大非公开信息[44] - 与证券服务机构保持沟通并披露专业意见[45] - 建立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制度,重大信息发布需请示董事长[45]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和保管[47] - 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检查监督[48]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制度[48]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8]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4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51] - 信息披露具体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执行[51]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51]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30 01:3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行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章程》第 6.05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 ...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7 10:22
报告与会议时间 - 公司2025年8月30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3] - 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16:00前预征集提问[3][7] - 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9月3日09:00 - 10:00召开[3][4][6][7] 会议信息 - 业绩说明会在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4][6][7]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多位公司人员[6]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电话0477 - 8565729,邮箱ir@yitaicoal.com[8] 会后查看 - 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主要内容[9]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25-08-19 09:48
信息澄清 - 公司关注到“美国页岩油回国”等不实信息[1] - 公司及其子公司无相关石油进出口计划[1] 信息披露 - 选定《上海证券报》为信息披露媒体,信息以其公告为准[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