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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药业(00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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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药业(000153)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5-10-23 19:18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
丰原药业(000153) -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3 19:18
股权激励 - 2022年9月23日以4.13元/股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1997万股限制性股票[7][8][9] - 2022年8月15 - 24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5] - 2022年10月12日新增1997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8] - 2022年9月23日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8] - 2024年10月9日219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830.97万股,占总股本1.79%[10] - 2025年10月22日217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824.25万股,占总股本1.77%[11] -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13] - 2022年授予的217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考核合格,可解除限售824.25万股[16] - 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3.36万股限制性股票[17] - 2名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回购注销5.46万股限制性股票[17] - 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17人符合条件,可解除限售824.25万股,占总股本1.77%[17] 业绩与分红 - 以2021年度净利润6994.027186万元为基础,2024年度净利润10978.91867万元,增长率56.98%[15]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773,7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21] - 2025年5月30日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21] 价格调整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P=P0 - V(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价格且P须大于1)[23]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7元/股调整为2.67元/股[23]
丰原药业(000153) -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3 19:18
股权激励 - 2022年9月23日以4.13元/股向223名对象授予1997万股限制性股票[6][7][9] - 2023年10月8日因2人离职回购注销85,000股,总股本减至332,026,230股[9] - 2024年10月9日拟因2人离职或考核不合格回购注销63,000股[10][11] - 2025年10月22日拟因3人离职或考核不合格回购注销88,200股[11][13][14]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15] 回购情况 - 回购价格由2.77元/股调整为2.67元/股[15] - 本次回购需支付款项246,091.23元含利息[15] - 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15] - 回购注销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3][17][18] - 需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变更注册资本程序[16][17][18]
丰原药业(0001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行为, 确保董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 ...
丰原药业(00015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下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的会议。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由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
丰原药业(0001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
丰原药业(0001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案) (经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独立董事 ...
丰原药业(0001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17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 时应当提出辞职。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 ...
丰原药业(0001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1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 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
丰原药业(000153) - 扫描件_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5-10-23 19:16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10月21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慈生先生主持。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 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权激励对象考核报告》, 除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和 2 名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外,本次可申请解 除限售 21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242,500 股。根据《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8.200 股限制性股票。 经审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