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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0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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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7 18:2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3][34]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3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6]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定程序解除职务,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17]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9]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1]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31][32] 公司保障措施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8]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40] - 提供履职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3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3]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并披露[41]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42] - 及时披露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41] 制度审议情况 - 本制度于2023年10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广弘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7 18:21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公司应自其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5] 资料保存与议案上报 - 公司应保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7]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董事会议案的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7] 保密义务与试行规定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20]
广弘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7 18:2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四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审计委员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建议提交决策机构,聘用或解聘经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决定[11][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3]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4]
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7 18:2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细致严谨, 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 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总费用 为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
广弘控股: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18:21
会议时间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1月13日15:00[3]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3日[3]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7日[6]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8:30 - 11:30、14:30 - 17:00[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18] 会议信息 - 会议地点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会议室[7] -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16] 其他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的其他股东[9]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14]
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18:2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胜兰、郭天武、胡志勇 2023 年 10 月 28 日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审查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姚威先生的简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后, 我们一致认为:经审查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 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符合任职资格,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董 事会聘任姚威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
广弘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18:21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5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 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现场参会 6 人,通讯方式参会 1 人,董事高宏波先生以通讯 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独董职责定位、强化独董任职管理,加强独董履职保障并 健全独董责任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0-27 18:21
制度通过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于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年报编制与审议 -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等并安排考察[2] - 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资料[2] - 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2] - 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并签署确认意见[2] 沟通与保密 - 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3] - 独立董事在年报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独立性与津贴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评估[4]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的津贴[4]
广弘控股: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2023-10-27 18:21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5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 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 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 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 ...
广弘控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0-18 16:34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4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 限公司、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和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 3 家子公司向有关 合作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一年期融资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主要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 2 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 3 家子 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本次提供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穗金融额保字 20231009 第 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