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0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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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1-09 00:00
股票情况 - 2025年1月6 - 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3] - 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控人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5] 重大资产重组 - 2025年1月3日披露拟现金购买博创智能约60%股份[4] - 现收购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交易方案待协商[4] - 交易处筹划阶段,存在调整或未通过审批风险[7]
粤宏远A(000573)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1-06 00:00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连续三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博创智能约60%股份,现阶段为意向性协议[4] - 2025年1月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4][7] - 交易处于筹划阶段,方案存调整或未通过风险[7]
粤宏远A(000573) - 000573粤宏远A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103
2025-01-03 17:50
收购与转型 - 公司拟收购目标公司股权比例约为 60% [2] - 收购涉及人员团队整合,具体安排需在审计、评估后协商确定 [2] - 公司正在积极探索产业转型,倾向于国家支持鼓励的实体项目 [3] - 已签署拟收购博创智能的《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下一步工作重点是推进该交易 [3] 团队与业务整合 - 公司虽无现成完全匹配的团队,但会提前准备,确保团队稳定性和业务连续性 [2] - 并购顺利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团队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调整 [2] 参与东莞经济发展 - 公司作为东莞首家上市公司,未来将加强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参与城市经济发展 [3] - 东莞正打造千亿级装备制造集群,公司将参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发展 [3] 集团产业安排 - 集团和公司暂无意向将产业装入上市公司 [3]
粤宏远A(000573)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1-03 00: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的议案》[3] - 议案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通过[3] - 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提示性公告[3]
粤宏远A: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12-23 18:35
审计工作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确定前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4]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5] 审计沟通与评审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进行汇报与沟通,形成书面评审文件[3][6] 事务所聘任 - 续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评价并提交决议[3] 保密与制度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保密且不得买卖股票[6]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订、解释和施行[12]
粤宏远A: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12-23 18:35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9]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1]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3]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时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7][18][27]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具体原因和其陈述意见[19]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2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统一管理和事项决定[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公布事宜[24]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执行部门[25]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日期、编制、审议等多环节[29] - 临时报告披露分不同情况遵循相应程序[30]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报送未披露资料信息应妥善保管,重大内幕信息指定专人负责[34]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4]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36] - 相关当事人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给予批评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6] - 相关人员违规披露虚假信息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行政等责任[36] 信息补救与追责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须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2]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泄漏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37] - 公司未公开信息泄露,董事会秘书应及时补救并报告[37] 其他要求 - 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和媒体报道[19][21]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全套文件报董事会秘书[31] - 公司管理层可与媒体等讨论非重大和已公开重大信息[36]
粤宏远A: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4-12-23 18:35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规范行为、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2] - 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3][5] 责任主体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与推广事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5] 活动规则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 活动中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0] - 安排活动避免来访人员获取内幕信息[11] - 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2] - 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6] - 活动应登记备查[16] - 不得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18] - 发布重大信息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8] 制度执行 - 违反制度规定应担责[18]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8] - 抵触后续法规按新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20] 制度信息 - 制度发布主体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1] - 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1]
粤宏远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2-23 18:35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算可转让数量,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8]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股不超25%[10]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董监高买卖股票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5]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 新任高管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 现任董监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董监高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申报并公告[18]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9] - 减持计划应含拟减持数量、来源等内容[20]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21]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21] 违规处理及制度说明 - 董事会应收回违规董监高所得收益并披露[19] - 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法规履行义务[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2009年版本废止[26]
粤宏远A:公司部分制度修订或更新制定的说明
2024-12-23 18:35
制度修订 - 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更名并修改多处条款[5] 制度制定 - 新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2]
粤宏远A: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3 18:35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6] - 成立舆情工作组,总经理任组长[7] 处理机制 - 信息采集在董秘办,负责收集分析[7] - 一般舆情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6][1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