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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0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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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高端制造遇冷,粤宏远A重组博创智能计划搁浅
格隆汇· 2025-06-07 17:05
重组终止 - 粤宏远A宣布终止收购博创智能约60%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主要原因是交易价格未能达成共识[1] - 双方在审计评估推进过程中始终未能就价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导致战略构想最终搁浅[2] - 尽管担保措施逐步完善(1.3亿元诚意金通过30%股权质押及银行保函双重担保),尽职调查持续推进,但价格分歧导致正式转让协议无法签署[4] 交易背景 - 交易始于2025年1月2日,粤宏远A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约60%股权,并支付1.3亿元诚意金[4] - 博创智能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曾两度冲刺科创板IPO(2021年和2024年)均撤回申请,此次借壳上市计划失败意味着第三次资本化尝试告终[6] - 粤宏远A承诺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但强调转型战略未动摇[7] 公司状况 - 粤宏远A作为东莞首家上市公司,近年深受房地产行业调整冲击,2024年营业收入4.9亿元(同比增长38.98%),净利润亏损4769.84万元[4] - 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暴增721.81%至1.13亿元,主要依赖煤矿矿权转让收益[6] - 公司曾在年报中明确表示急需"寻求第二增长曲线",此次收购本是战略转型的关键落子[6] 市场反应 - 截至6月6日收盘,粤宏远A股价微涨0.22%至4.53元,年内涨幅超51%,最新市值28.91亿元[2] - 重组公告初期粤宏远A股价曾斩获六连板,但截至终止公告日仅微涨0.22%[7] - 二级市场对重组终止消息反应相对平稳[7] 未来方向 - 公司转型战略方向将更趋灵活,不再仅局限于高端制造业,未来将聚焦国家支持的实体类行业[7] - 不排除通过其他并购方式继续寻求机会[7] - 此次重组终止揭示出跨界并购的深层挑战,传统行业与科技企业的估值逻辑差异成为实质障碍[7]
粤宏远A(000573) - 关于拟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06 16: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收购博创智能约60%股份,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 交易处于筹划阶段,未完成审计评估,未签正式协议[6] - 因未就最终方案和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6] 资金相关 - 2025年1月23日公司支付1.3亿元诚意金,获30%股份质押[3] - 已付诚意金有股份质押及银行保函担保,资金收回有保障[8] 时间节点 - 2025年1月3日披露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2] - 2025年3月22日就诚意金担保达成补充协议[4] - 2025年3月25日收到1.3亿元履约保函[4]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事项,协商签署终止协议[7] - 终止公告披露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9]
粤宏远A:拟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快讯· 2025-06-06 16:04
重大资产重组终止 - 公司原计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博创智能约60%股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 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达成一致,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 - 已付的1 3亿元诚意金通过标的公司30%股份质押及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提供担保,资金收回具有可控保障 [1] 终止影响 - 本次终止重组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1]
粤宏远A(000573)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5 19:00
利润分派方案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38,280,604股为基数[2] - 每10股派现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2] 派现细则 - 境外机构等每10股派0.45元[3] - 不同持股时长补缴税款不同[3]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4]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4] - 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5年6月12日划入账户[6] 分派对象 - 2025年6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全体股东[5]
粤宏远A(000573) - 000573粤宏远A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528
2025-05-28 17:48
业绩说明会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5月28日15:00 - 16: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的“云访谈”栏目以网络远程方式面向全体投资者举行 [1] - 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周明轩,董事、董秘、财务总监鄢国根,独立董事祝福冬,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朱玉龙,证券事务主管李艺荣 [1] 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现0.50元(含税),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1] 收购博创智能相关 - 公司拟收购博创智能约60%控股权(具体比例以最终协议为准)切入机器人方向,目前交易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 [2][3] - 收购进程处于审计、评估、沟通磋商阶段,公司与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2][5][8] - 博创智能估值双方未确认,相关方正在进行沟通、磋商和审慎论证 [8] 公司经营与发展 - 寻求和打造第二增长曲线是公司未来工作重点,会关注行业动向,有新进展会按规定及时公告 [3] - 再生铅业务是公司经营业务重要组成部分,暂时无法完全替代房地产业务 [7] 财务与审计相关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125,570,395.6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13,644.14元 [5] - 公司按规定积极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如有需披露情形会按规则披露 [4] 资金相关 - 现金分红与收购计划并行不悖,拟收购事项已有相应资金筹划,不会造成资金周转不足 [6]
动力电池回收概念股异动拉升 福龙马午后涨停
快讯· 2025-05-27 13:09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 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召开第一次会议,部署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主持会议 [1] 相关公司股价表现 - 福龙马午后涨停 [1] - 粤宏远A、德众汽车涨超5% [1] - 南都电源、北巴传媒、圣阳股份、启迪环境、国轩高科等跟涨 [1]
粤宏远A(000573) -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5-05-23 16: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拟现金收购博创智能约60%股份,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 交易对方1月将博创智能30%股份质押给公司[3] - 公司已支付1.3亿元作为交易诚意金[3] - 2025年3月24日收到1.3亿元《见索即付履约保函》[3] 其他情况 - 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等,不导致控制权变更[2] - 各相关方未签正式协议,尚处筹划阶段[4][5] - 交易方案可能调整或无法通过审批[5] - 股票不停牌,将分阶段披露信息[5]
金属铅概念上涨1.39%,8股主力资金净流入超千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5-21 17:08
金属铅概念板块表现 - 截至5月21日收盘,金属铅概念上涨1.39%,位居概念板块涨幅第10位 [1] - 板块内23股上涨,粤宏远A涨停,紫金矿业、赤峰黄金、山金国际分别上涨5.90%、5.62%、5.10% [1] - 跌幅居前的有智慧农业、国城矿业、高能环境等,分别下跌1.85%、1.43%、0.68% [1] 资金流向 - 金属铅概念板块获主力资金净流入6.20亿元 [2] - 19股获主力资金净流入,8股主力资金净流入超千万元 [2] - 紫金矿业主力资金净流入3.80亿元,赤峰黄金、粤宏远A、恒邦股份分别净流入2.55亿元、9006.04万元、1886.78万元 [2] 个股资金流入比率 - 粤宏远A、宝地矿业、中色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率居前,分别为30.38%、12.12%、8.38% [3] - 紫金矿业、赤峰黄金、恒邦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率分别为8.01%、7.52%、8.35% [3][4] - 智慧农业、高能环境、西部矿业主力资金净流出较多,净流入率分别为-20.56%、-6.54%、-8.29% [4][5]
粤宏远A(000573) - 关于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20 16:01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明轩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鄢国根先生;公司 独立董事祝福冬先生;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若遇临时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或会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网上业绩说 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在会前提前访问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登 录"云访谈"栏目,进入本公司的此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法规和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对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 ...
粤宏远A(000573) - 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5-05-16 20:16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 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 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 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