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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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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展:东莞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2024-11-08 21:33
财务顾问职责 - 东莞证券担任和展能源重大资产出售独立财务顾问[1] - 与交易各方无其他利益关系,意见独立[1] 资料与意见 - 依据交易各方提供资料出具意见,不担资料风险责任[1] - 专业意见与披露文件无实质性差异[1] 核查与合规 - 核查披露文件,确信内容格式符合要求[1] - 确信交易报告书合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 审查与保密 - 交易专业意见经内核机构审查获同意[1] - 采取保密措施,无内幕交易等问题[1]
*ST和展: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11-08 21:33
股权交易 - 源盛资产拟3.8亿元认购财京投资新增注册资本6591.46万元,4.2亿元受让上市公司持有的7285.29万元股权,合计取得22.95%股权[1]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财京投资持股比例将由56.93%降至38.68%[1] - 2024年源盛资产曾以8亿元认购财京投资13876.7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后财京投资注册资本由4亿元增至5.387675亿元,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由76.69%降至56.93%[5] 财务数据 - 拟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2023年度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应项目比例分别为92.57%、68.50%、85.43%[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京投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24.812876亿元,减值额为8168.17万元,减值率为3.19%[1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京投资合并口径净资产账面净资产为23.060156亿元[14] -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3.060156亿元,交易总价为8亿元,增资和股权转让价格均为5.77元/注册资本[15] 支付安排 - 源盛资产应在协议约定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款至财京投资账户[16] - 源盛资产应在协议约定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后5日内,支付一期股权转让款7000万元至上市公司账户[16] - 源盛资产应在协议约定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后12个月内,支付二期股权转让款3.5亿元至上市公司账户[16] 股权结构变化 - 首次交割完成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94,600,244元,持股48.7199%;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10,081,805元,持股51.2801%[19] - 二次交割完成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33,889,467元,持股38.6797%;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70,792,582元,持股61.3203%[20] 其他事项 - 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为财京投资子公司3990万元借款提供1年担保,源盛资产需提供反担保[19] - 二次交割日后,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2024年7月1日至二次交割日期间损益进行过渡期审计[22] - 标的公司在收到源盛资产增资款后1个工作日内全额清偿对上市公司的往来款项[24] -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独立承担债权债务[25] - 标的公司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变更或终止[26] - 上市公司为标的公司子公司399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继续履行,源盛资产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27] - 与本次交易相关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未完成则延长至交易实施完毕[28] - 本次交易定价以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公平合理,不损害股东利益[29] - 2024年10月9日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涨2.80%,深证成指涨37.69%,水务指数涨19.20%,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幅为 -34.89%,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幅为 -16.39%[35]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超20%,存在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风险[36]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财京投资股权,不涉及立项等报批事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剥离标的公司,聚焦新能源及混塔业务[38] - 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履行现阶段必需法定程序,后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的法律文件完整、合法、有效[40] - 公司聘请中铭评估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评估,评估机构独立,假设合理,方法与目的相关,定价公允[41] -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包括符合产业政策、不影响上市条件等[42] - 2024年3月25日,财京投资子公司借款3990万元,期限1年,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50] - 审计报告涵盖铁岭财京投资2024年1 - 6月、2023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47]
*ST和展:东莞证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1-08 21:3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源盛资产拟3.8亿认购、4.2亿受让财京投资股权,合计取得22.95%股权[2] - 交易后上市公司对财京投资持股降至38.68%[2] 业绩总结 - 2024.8.30 - 10.8和展能源股价涨幅2.80%,剔除因素后累计跌幅超20%[2][3][4][5] - 同期深证成指涨幅37.69%,水务指数涨幅19.20%[2]
*ST和展: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08 21:33
交易概况 - 交易为辽宁和展能源集团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为东莞证券,报告2024年11月出具[1][2] - 源盛资产拟8亿元取得财京投资22.95%股权,交易后上市公司持股降至38.68%[14][19][20] - 本次交易需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其他批准,审批结果和时间不确定[40]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6月公司实际营业收入1028.39万元,2023年度为2378.53万元[33] - 2024年1 - 6月公司实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19.79万元,2023年度为 - 10578.64万元[33] - 2024年1 - 6月公司实际基本每股收益 - 0.06元/股,2023年度为 - 0.13元/股[33] 交易影响 - 交易完成后,2023年度、2024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但盈利指标提升[32][34] - 2024年1 - 6月公司实际资产总计444818.20万元,交易后备考数为309316.12万元[33] - 2024年1 - 6月公司实际负债合计114450.73万元,交易后备考数为32712.17万元[33] 风险提示 - 本次交易可能因内幕交易、市场环境变化等被暂停、中止或取消[61] - 交易尚需多项审批,存在无法通过审批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63] - 资产评估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65] 公司业务 - 2023年开始布局新能源及混塔业务,当年实现混塔业务收入实质性突破[122] - 2024年5月公司签订《源网荷储能源管理合同》,项目总规模32.32MW[123] - 2024年混塔业务关联交易合同合计金额4.18亿元,预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于90%[71] 公司股权 - 2023年8月3日至今,公司控股股东为和展中达,实控人为刘名、杨宇[11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展中达持有公司206197823股股份,占总股本25%[117] - 源盛资产与上市公司因瀚禾投资为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159] 公司合规 - 公司及相关人员最近三年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等被监管措施情况,但诚信状况良好[106][107] - 公司及现任董监高不存在内幕交易等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情形[107] - 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及其他重大行政处罚[133]
*ST和展: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11-08 21:33
市场交易 - 源盛资产拟3.8亿认购、4.2亿受让财京投资股权,合计取得22.95%股权[1] - 交易后上市公司对财京投资持股降至38.68%[1] 股价表现 - 2024年8 - 10月和展能源股价涨幅2.80%[1] - 交易公告前20日剔除大盘、水务指数影响,股价分别跌34.89%、16.39%[1][2] 风险提示 - 无法排除交易因股价异常或内幕交易被暂停等风险[2] - 公司已在报告中提示交易可能被暂停等风险[3]
*ST和展: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1-08 21:33
业绩数据 - 2021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425.66万元、22183.37万元、2378.53万元[4] - 2021 - 2023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 11863.87万元、 - 3590.04万元、 - 11204.15万元[4] - 2021 - 2023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 14159.65万元、 - 3612.48万元、 - 11203.80万元[4] 会计调整 - 2023年新增钢混塔筒业务,调整应收账款等账龄组合预计损失率[11][13] - 会计估计变更使应收账款等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减少[13] - 2020年度子公司多计营收和成本,已追溯调整[13][14] 合规情况 - 未发现2021 - 2023年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情形[6] - 未发现2021 - 2023年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况[8] - 未发现最近三年存在违规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形[20]
*ST和展:东莞证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11-08 21:33
铁岭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盛资产")拟以 38,000.00 万元 认购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投资")的新增注册资本 6,591.46 万元,同时以 42,000.00 万元受让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持有财京投资的 7,285.29 万元股权,合计取得财京投资 22.95%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财京 投资的持股比例将由 56.93%下降至 38.68%。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 任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 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本次交易中, ...
*ST和展: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4-11-08 21:33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同意源盛资产 以 80,000.00 万元认购子公司财京投资 13,876.7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款将 用于偿还对上市公司的欠款。本次增资完成后,财京投资的注册资本由 40,000.00万元增加至53,876.75万元,上市公司对财京投资的持股比例由76.69% 下降至 56.93%,财京投资仍为 ...
*ST和展:东莞证券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11-08 21:3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上市后的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 的情形 (一)控制权变更情况 根据和展能源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文件,公司于 1998 年 6 月 16 日在深交所上市;2023 年 8 月 3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和展中达,实际 控制人变更为刘名、杨宇。 (二)承诺履行情况 和展能源自控股股东变更为和展中达、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名与杨宇之日起 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及相关承诺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及承诺履行 情况(不包括本次交易中相关方作出的承诺)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之"附件:上 市公司及相关方的主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和展能源历年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以及登录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市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等栏目,并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 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之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辽 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展能源""上市公司"或"公司 ...
*ST和展: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情形的说明
2024-11-08 21:3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源盛资产拟3.8亿元认购财京投资新增注册资本6591.46万元[1] - 源盛资产拟4.2亿元受让上市公司持有的财京投资7285.29万元股权[1] - 源盛资产合计取得财京投资22.95%股权[1]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财京投资持股降至38.68%[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合规情况 - 交易相关主体无内幕交易立案调查等情形[2] - 交易相关主体近三十六个月无处罚追责情形[2] - 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组情形[2] 其他 - 说明由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董事会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