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展能源(0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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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7][1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按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等的,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相关情况[1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2]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2]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列入会议的提案应逐项表决,年度股东会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4]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4]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改选通过后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即就任[2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9] 其他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向股东征集投票权[17]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授权签署的授权书等需公证并备置[1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9]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8][40]
和展能源(0008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辽宁 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 ...
和展能源(00080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 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 ...
和展能源(000809) -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 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 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从事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 行、效益优先"的原则,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章 证券投资权限 第四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 ...
和展能源(000809) -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2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总支部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和展能源(000809) -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算 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确保战略发展目标得到落实,根据国家 相关政策法规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按年度编制,公司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均应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参与;预算管理的主要内 容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以及财务预算。财务预算应当围绕公司的战略要求和 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 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的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三条 公司预算流程分为年度预算目标的确定、预算编制与审批、预算分 解与下达、预算执行与调整、预算执行分析等环节。 第四条 公司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二章 预算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全面预算管理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 报董事会审议。公司设立预算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预算领导组"),作 为预算编制机构,总经理(总裁)任组长, ...
和展能源(00080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22:47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应为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辽宁和展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议选举产生。选举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 会会议后即可就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
和展能源(000809) -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有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22:18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0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有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制定有关制度。本次制度修订主要 是删除"监事""监事会"描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 员会";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制度条 款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及新增制定的相关制度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审议程序 | 更名情况 | | --- | --- | --- | --- | ---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股东会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和展能源(000809)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22:18
业绩总结 - 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37518万元,1 - 6月累计发生额18610.07万元,偿还29528.07万元,期末余额26600万元[4]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186.26万元,1 - 6月累计发生额386.62万元,偿还12060万元,期末余额8512.88万元[4] - 总计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57704.26万元,1 - 6月累计发生额18996.69万元,偿还41588.07万元,期末余额35112.88万元[4] 各公司情况 - 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余额18000万元,1 - 6月累计发生额18600.91万元,偿还25000.91万元,期末余额11600万元[4] - 辽宁和展风电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余额18万元,1 - 6月偿还18万元[4] - 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期初余额19500万元,1 - 6月累计发生额9.16万元,偿还4509.16万元,期末余额15000万元[4] 天津风光无限电力工程公司情况 - 应收账款2025年期初余额18095.42万元,1 - 6月累计发生额178.92万元,偿还12060万元,期末余额6214.34万元[4] - 其他应收款2025年期初余额80.84万元,1 - 6月累计发生额151.7万元,期末余额232.54万元[4] - 合同资产2025年期初余额2010万元,1 - 6月累计发生额56万元,期末余额2066万元[4]
和展能源(000809)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7 22: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4,791,293元[4] - 已发行股份数为824,791,293股,均为普通股股份[21] 经营范围与地址变更 - 经营范围变更后增加发电、输电、供电等许可项目及新能源技术服务、设备制造销售等一般项目[1] - 注册地址拟由“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2号”变更为“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昆仑山路42号9号楼”[2] 公司章程修订 - “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4] - 注册登记机关为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200201909093K[4] -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执行事务董事[4] 公司治理结构 - 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2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享有分配利益、参会表决等多项权利[7] - 股东查阅信息应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7]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5][37]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37]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4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4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