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展能源(0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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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SZ):昌和风电与明阳智能签订钢混塔筒销售合同
格隆汇APP· 2025-08-15 16:11
公司交易 - 二级全资子公司昌和风电与明阳智能签订钢混塔筒销售合同 合同总金额6205万元含税 [1] - 合同标的为17套7 5MW-233-160型号钢-混凝土塔筒及附件 每套单价365万元含税 [1]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采购方明阳智能将塔筒应用于昌图润荣500MW风电项目 昌图润荣为公司董事长间接控制企业 [1]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 [1]
和展能源: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07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 会议地点为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 由董事长王海波主持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关联交易合同审议 -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拟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签订钢混塔筒销售合同 合同总金额为6205万元人民币(含税) [1] - 合同标的物为17套钢-混凝土塔筒及附件 将应用于昌图润荣新能源有限公司的500MW风电项目 [1][2] - 昌图润荣为公司董事长王海波间接控制的企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表决与审批程序 - 关联董事王海波、刘建立、杨宇均回避表决 刘建立和杨宇在过去12个月内分别担任昌图润荣的董事长和大股东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于2025年8月14日全票通过该议案 根据深交所规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信息披露 - 详细交易内容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钢混塔筒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
和展能源: 关于签订钢混塔筒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07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明阳智能签订钢混塔筒销售合同 合同总金额为6,205万元(含税) 涉及17套7.5MW-233-160型号钢-混凝土塔筒及附件 每套价格为365万元(含税)[1]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采购方明阳智能将塔筒应用于公司董事长王海波间接控制的企业昌图润荣的500MW风电项目[1] - 交易已于2025年8月14日及15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2] 交易对方及关联方详情 - 采购方明阳智能为外商投资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227,149.6706万元 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和电站运营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883.24亿元 净资产未披露具体数值[2] - 项目业主昌图润荣系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由王海波间接控制 经营范围涵盖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3] - 经核查 明阳智能与昌图润荣均非失信被执行人[2][3] 交易定价与合同条款 - 定价依据同类型产品市场价格确定 被认定为公允合理 符合市场行情[3] - 合同支付条款分阶段执行:预付款为合同总价10% 到货款支付40% 验收款支付20% 质保金尾款支付 所有款项均以甲方收到业主款项为前提[4] - 交货计划需双方确认时间表 乙方承担运输及保险费 提前交货需经甲方同意[5] - 违约责任条款规定:若因塔筒质量导致事故 乙方需承担维修费用并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6] 交易影响与历史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预计为本年度带来超5,000万元收入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作用[7] - 截至公告日 2025年公司与昌图润荣累计发生关联交易6,025万元 本次交易前无其他关联交易[7]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认定交易符合行业通用风电建设模式 定价公允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7][8] - 交易被认为有利于促进本年度营业收入和财务状况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7][8]
和展能源:8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5 16:02
公司动态 -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关于签订钢混塔筒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文件 [2] - 会议地点位于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 [2] 业务结构 - 2024年1至12月混塔业务收入占比92.93% 为核心主营业务 [2] - 供水业务收入占比3.94% 为次要收入来源 [2] - 工程收入占比1.75% 供水配件及相关劳务占比0.45% 汽车租赁占比0.37% 构成补充业务板块 [2] 市场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SZ 000809 当前收盘价2.93元 [2]
和展能源(000809) - 关于签订钢混塔筒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8-15 16:00
合同信息 - 昌和风电与明阳智能签17套钢 - 混凝土塔筒及附件合同,总金额6205万元(含税)[2] - 合同预付款10%、投料款20%、到货款40%、预验收款20%、质保金10%[14] - 因塔筒质量等致重大事故,乙方付合同总价5%违约金[19]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明阳智能营收2715831.67万元、净利润37187.39万元[5] - 2024年度昌图润荣营收0万元、净利润 - 70.77万元[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明阳智能总资产8832390.10万元、净资产2764945.14万元[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昌图润荣总资产209259.73万元、净资产59871.53万元[9] 其他信息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本年度带来5000余万元收入[21] -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昌图润荣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6025万元[22] - 2025年8月14日公司独董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23]
和展能源(000809)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5 16:00
会议信息 - 2025年8月11日发通知,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 - 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由董事长王海波主持[2] 交易情况 - 昌和风电拟与明阳智能签合同,购17套钢 - 混凝土塔筒及附件[3] - 每套365万元含税,合同总金额6205万元含税[3]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表决6票同意[3][4]
和展能源:签订6205万元钢混塔筒销售合同
新浪财经· 2025-08-15 15:53
合同签署 - 和展能源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 - 合同标的为17套7 5MW-233-160型号钢-混凝土塔筒及附件 [1] - 每套价格为365万元含税 合同总金额为6205万元含税 [1] 财务影响 - 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 - 预计可为公司本年度带来5000余万元收入 [1]
和展能源参股成立北京和展智盈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证券之星· 2025-07-31 08:36
公司基本信息 - 北京和展智盈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1] - 公司股权结构显示由和展能源与内蒙古图灵智盈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1]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 建设工程施工及建筑劳务分包 [1] - 一般经营项目涵盖技术服务开发与转让 信息技术咨询 电子产品及设备销售 进出口业务及数据处理服务 [1] - 业务布局涉及能源基础设施 技术服务和国际贸易三大领域 [1] 行业属性 - 公司业务范围覆盖电力能源全产业链 从发电输电到配电业务 [1] - 同时涉足建设工程领域 包括施工和劳务分包资质 [1] - 技术服务业态包含软硬件零售 设备销售和系统集成服务 [1]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7-14 00:51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上半年业绩为亏损,主要由于混塔项目因北方气候条件导致生产延迟,以及买方机型调整导致交货推迟,上半年仅实现25套混塔生产但未实现销售收入,收入主要来自预应力施工[4] - 新能源业务仍处于开发核准建设阶段,尚未形成收入贡献[5] - 同比减亏25.75%-42.67%,原因包括:1) 2024年末出售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38.68%股权,剥离亏损土地开发业务;2) 闲置资金投资收益增加[6][7] 子公司担保事项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昌和风电提供两项担保:1) 对浦发银行5,000万元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期限2025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11];2) 为1,771.20万元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用于林口300MW风电混塔项目预付款保障[12] - 担保额度经2024年股东大会批准,年度对昌和风电担保上限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余额2,674.24万元,剩余可用额度2,325.76万元[13] - 昌和风电主营钢混塔架研发销售,2023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无重大诉讼或失信记录[14] 合同核心条款 - 《最高额保证合同》覆盖债权确定期间内最高5,000万元融资余额,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到期后三年[16][18][19] - 《履约保函》金额1,771.20万元,有效期2025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受益人为项目采购方北京普华阳光[15] - 公司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0.98%,均为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或诉讼担保[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