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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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4 15:38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名,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203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18日。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九届第 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了2020 年限制性 ...
鞍钢股份: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告
2024-04-12 19:21
1st Proof • (\\172.16.111.6\dtp2\01. Ann\A2024-04-059_Angang\A2024-04-059_C_Angang) • (22:43 10/04/2024) • (tedlee) • (AFP: E>C) • P.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股份編號:0347) 董事會會議通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43條 而 作 出。 鞍 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董 事 會(「董事會」)謹 此 宣 佈,董 事 會 會 議 將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四 月 二 十 九 日(星 期 一)舉 行,藉 以(其 中 包 括)考 慮 及 酌 情批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業績。 承董事會命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 王 軍 執行董事兼董事長 中國遼寧省鞍山市 二零 ...
鞍钢股份: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4-04-07 15:42
HKE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狀態: 新提交 截至月份: 2024年3月31日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備註1) 呈交日期: 2024年4月3日 l.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不適用 是 股份類別 1. 股份分類 |普通股 H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00347 H股 證券代號 說明 增加多櫃檯證券代號 □ 手動填寫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面值 法定/註冊股本 1,411,540,000 |RMB 1 RMB 1,411,540,000 上月底結存 增加 / 減少 (-) RMB 本月底結存 1,411,540,000 RMB |RMB 1,411,540,000 2. 股份分類 普通股 股份類別 A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KI A股(深圳證券交易所) 證券代號 000898 說明 增加多櫃檯證券代號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面值 法定/註冊股本 □ 手動填寫 | 增加 / 減少 (-) | | RMB | | | --- | --- | --- | --- | | 上月底結存 本月底結存 | 7,972,3 ...
鞍钢股份:金杜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15:54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 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 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 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 默示的保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 钢股份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
鞍钢股份(00089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9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0898,公司简称为鞍钢股份[1]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办公地址也在该地区[10] -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A股代码为000898,H股代码为00347[10] -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英文名称缩写为ANSTEEL[10]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军[10]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11] - 公司境内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为http://www.szse.cn[11] - 公司境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为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11]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室[11]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135.02亿元,同比下降13.40%[12] - 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32.57亿元,同比下降3115.74%[12] - 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9亿元,同比下降74.28%[12] - 公司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11元,同比下降3254.55%[12]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970.14亿元,较上年末下降0.02%[12] - 公司2023年末负债总额为416.23亿元,较上年末上升8.60%[12]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47.04亿元,较上年末下降5.69%[12]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为-11.42亿元,较第一季度下降86.36%[13]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债务重组损益为30亿元[14] 公司生产销售情况 - 公司2023年中国钢铁行业整体保持平稳运行,钢材产量同比增加5.2%[16] - 公司钢、铁、材产量分别完成2,545.64万吨、2,662.74万吨、2,460.05万吨,销售钢材2,485.49万吨,实现钢材产销率101.03%[19] - 新能源汽车用无取向硅钢生产取得新突破,原品种成材率提升[19] - 2023年推广新品种52个,汽车钢销量同比增长12.2%,重轨销量同比增长14.85%[21] 公司研发创新 - 公司在科技创新方面拥有洁净钢冶炼、中厚板轧制、冷轧涂镀等先进工艺技术,专利创新指数在中国钢铁企业中综合排名第三[27] - 公司获得国家受理专利742件,其中发明专利544件,同比增长4.7%;累计拥有有效专利3,811件,其中发明专利2,515件,占比66.0%[28] - 公司研发投入主要涉及风沙雪粒环境铁路车辆转向架用钢国产化和光伏支架用耐候耐蚀钢研究等项目[47][48] - 公司研发投入还包括高强X100管线钢卷板和大输量超高强X100管线钢卷板的开发项目[49] 公司风险管理 - 公司在出口销售产品、进口采购生产用原材料等外币交易中存在外汇风险,主要体现在代理结算时的汇率变动对成本的影响[67] 公司治理与人事 -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10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中,王义栋先生于2023年9月22日辞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132]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王军先生是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132]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8 22:0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监督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 报告 公司聘请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审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 督委员会)切实对立信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 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27 年在上海创 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 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立信经过九十余年的发展,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 会形象方面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在中注协全国前百家会 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统计中,自 2002 年度以来一直排在 行业前列,20 ...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8 22:07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二)变更的日期 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规定, 追溯调整 2022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数据。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变更,本集团追溯调整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追溯调整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 ...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资方式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4-03-28 22:07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资方式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钢股份)于2024年3月28 日召开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资方 式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张红军先生对此 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过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投 资设立鞍钢再生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拟以评估后的鞍山、鲅鱼 圈、朝阳三基地废钢加工、存储等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成立 废钢平台公司。2023年6月,完成了废钢平台公司的工商登记,最终工 商核准名称为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金公司),注册 资本为46,930万元。但考虑到以实物资产出资 ...
鞍钢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旺林)
2024-03-28 22:0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旺林)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鞍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 度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 相关会议,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 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 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执业律师。获得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现任北京 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兼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工 商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监事会监事。 曾任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副处长,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处长,西藏监 狱管理局副局长、西藏司法警官医院负责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 所律师等。 经自查,本人在履 ...
鞍钢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8 22:0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 求,我们审计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二三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508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508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鞍钢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鞍钢股份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