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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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4-06-04 18:5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4年5月31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備註1) 呈交日期: 2024年6月4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不適用 | 份 | 分 | 類 | 普 | 份 | 類 | 別 | 於 | 香 | 港 | 聯 | 交 | 所 | 市 | 註 | 是 | 股 | 通 | 股 | 股 | H | 上 | ( | ) | 1.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 | 券 | 代 | 號 | 說 | 股 | H | 0 | 0 | 3 | 4 | 7 | 明 | | | | | | ...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24-05-29 20:1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体改生[1997]62 号),于 1997 年 5 月 7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于 1997 年 5 月 8 日在工商行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 公 司 的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 912100002426694799。 公司的发起人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条 第三条 公司住所是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2093 邮政编码:114021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 第七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 定和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 ...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24-05-29 20:1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权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至十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具体人数由股东大 会在此区间内确定。董事会包括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不超过三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 职责,独立董事的其他规定按公司章程执行。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委任。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 险,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二)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决定公 ...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24-05-29 20:1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为保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东 或监事会的临时提案;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 ...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05-29 20:17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2024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 西区鞍钢厂区)。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
鞍钢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29 20:17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 14 名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 450,66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九 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 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 年第一 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对 ...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外资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9 20:1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内资股 类别股东会、2024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指派律师对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查 ...
鞍钢股份: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4-05-06 19:18
FF30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4年4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備註1) 呈交日期: 2024年5月6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 00347 | 說明 | H股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 面值 |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1,411,540,000 | RMB | | 1 | RMB | | 1,411,540,000 | | 增加 / 減少 (-) | | | | | | | RMB | | | | 本月底結存 | | | 1,411,540,000 | RMB | | 1 | RMB | | 1,411,540,000 | | 2. 股 ...
鞍钢股份(000898)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30 00:56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鞍钢股份营业收入为27,343百万元,同比下降11.3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7百万元,同比下降1,012.0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1百万元,同比下降70.62%[5] - 公司研发费用减少影响主要是新产品试制费减少[8] -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5百万元[9] -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9百万元,主要是合营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1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40百万元,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等公允价值变动影响[11] - 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5百万元[1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额减少[2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减少[24] - 2024年第一季度,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7,34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4%[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5,808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3%[35] - 母公司资产总计为93,365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36] - 流动负债合计为36,219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8%[37] - 2024年第一季度,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3,87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1.0%[38] - 2024年第一季度,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亏损1,519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98.0%[38] - 2024年第一季度,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5.6%[39]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5,940户,其中H股股东455户,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45%[27] - 前10名股东中,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包括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等,持股数量分别为5,016,111,529股、1,398,802,324股等[27] - 陈智颖持有的15,500,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9] - 丛中红持有的14,590,000股也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14%、0.28%[31]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28,087百万元,其中存货最高为15,467百万元[32]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70,154百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最高为48,877百万元[32]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37,837百万元,其中应付票据最高为19,166百万元[33]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6,660百万元,其中长期借款最高为5,199百万元[33] - 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53,744百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5,140百万元[33]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关于董事、高管辞任的公告
2024-04-26 16:55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任的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 |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因工作变动,田勇先生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向鞍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田勇先生的辞任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 司董事会时生效。 辞任后,田勇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截 至本公告日,田勇先生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20.1 万股。田勇先生已承 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主动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田勇先生已确认,其 与公司、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与 其辞任有关的其他需要通知交易所和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 公司董事会谨此向田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