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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0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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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00092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12 18: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月12日召开,通知1月24日发出[2] - 出席股东190人,代表股份247,359,969股,占比37.8963%[2] - 出席中小股东189人,代表股份21,579,670股,占比3.3061%[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1,235,570股,占比98.4054%[4] - 《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247,060,469股,占比99.8789%[6] 合法性认定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合法有效[8]
河钢资源(000923)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4 00:00
会议情况 - 河钢资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9位董事全到[2] 议案表决 -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全票通过[3] -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5]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票通过[5]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申请不超7亿授信待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 -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票通过[7]
河钢资源(000923)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4 00:00
会议信息 - 河钢资源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下午4:30召开[2]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2] 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3]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河钢资源(000923) - 河钢资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1-24 00:00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5-05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上午 9:15-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 ...
河钢资源(000923)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1-24 00:00
资金募集 - 2017年8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26亿元,净额25.621亿元[3] - 减除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3462266223亿元[4] 资金余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余额1993.114031万元[8] 项目投入 - “PC铜矿二期建设”承诺投资25.3462亿元,累计投入27.788402亿元[10] 资金处理 - 2025年1月23日审议通过将1993.11万元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13][15][16] - 补充后注销专用账户,终止监管协议[13]
河钢资源(000923) -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1-24 00:00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5-04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 2025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关联董事王耀彬、鲍彦丽、王晶回避表决,非关 联董事魏广民、赵青松、邹正勤、王汀汀、侯东喜、肖金泉以 6 票同意表决通过 该项议案。同时,该议案还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05,382.11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 85,878.65 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 18.51%。 因日常经营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四联资源(香港)有限公 ...
河钢资源(000923) -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01-24 00:00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5- 01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 "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 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 导思想,同时基于对行业及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 能力,以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主要举措如下: 一、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企业内部合规 评审,紧紧围绕"降成本、提售价"开展工作,近年来在资产结构转型、技术创 新、履行企业责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和进展。 一是公司资产结构转型。公司始终高度专注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积极 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2017 年,在工程机械行业形势不佳、推土机主业持续亏损 的情况下,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
河钢资源(00092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1-24 00:00
募集资金情况 - 2017年非公开发行204,724,406股新股,每股12.70元,募资26亿元,净额25.3462266223亿元[1] - 2018 - 2022年对多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迁移和停用操作[4] 项目投入与节余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PC铜矿二期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53,462.00万元,累计投入277,884.02万元,预计节余1,993.11万元[7][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合计19,931,140.31元[10] 决策与安排 - 2025年1月2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及补充流动资金议案[13][14] - 独立董事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财务顾问无异议[16][17] - 公司决定将1,993.11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
河钢资源:关于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12-17 21:22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4-36 特别提示: 1、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收到 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的通知,河钢集团计划自 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 2 亿元人民币,且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 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 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收到河钢集团《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计划 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 ...
河钢资源: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17:3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1108 第 0621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1108 第 0621 号 致: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资源"或"公司")聘请和北京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河钢资源二〇二 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