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0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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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0012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六)法律、行 ...
利仁科技(0012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或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 ...
利仁科技(00125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 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份的登记、锁定及解 ...
利仁科技(00125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利 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股东会决议批准 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2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提名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议前已得 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 ...
利仁科技(0012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 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二)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中国证券 ...
利仁科技(0012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或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保障其高效、 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未满的;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 ...
利仁科技(0012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 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
利仁科技(00125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其职权 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义务的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 告。 第四条 报告义务人指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 ...
利仁科技(00125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 务性投资,不得直 ...
利仁科技(0012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 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