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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001259)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_20240122
2025-01-23 00: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 8790 1111 传真:0571 8790 1500 http://www.tc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101 号 致: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利仁科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
利仁科技(0012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
2025-01-07 00:00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 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
利仁科技(001259)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月)
2025-01-07 00:00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 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利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 ...
利仁科技(00125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7 00:00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主要股东的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宋老亮先生、刘占峰先生、栗振 华先生、宋天义先生、司朝辉先生、杨善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其任期为自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和职责。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
利仁科技(001259) -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
2025-01-07 00:00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一月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 ...
利仁科技(0012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月)
2025-01-07 00:0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 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或者对公司所 ...
利仁科技(0012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月)
2025-01-07 00:00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利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利仁科技(001259)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7 00:00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伟 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 公司主要股东的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杜梅女士、王眼先生 2 人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
利仁科技(00125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月)
2025-01-07 00:00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一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 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2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存 放于 ...
利仁科技(0012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月)
2025-01-07 00:00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一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保障其高效、 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利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或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