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利科技(0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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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利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燕贵)
2024-04-18 19:1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燕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忠实 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 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9次,亲自出席9次,委托出席0 次,没有缺席情况;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4次,亲自出席4次。本着 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通过现场调查及 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过专业判断,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 权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 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等事项进 ...
多利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赞表)
2024-04-18 19:18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 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继续保持独立性。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赞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滁州多利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赞表,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 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宝钢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助理;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上海风投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
多利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9:18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知 2024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办公地点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丽琴女士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3 年年 ...
多利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8 19:1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 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为选举产生, 其 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二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完善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 特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滁 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 ...
多利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18 19:18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 营特点,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 性。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 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的设立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1 第一条 为加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 ...
多利科技: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18 19:18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对未来的融资和担保需求,公司董事会决议 向股东大会申请公司 2024 年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0,000 万 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 ...
多利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8 19:18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 ...
多利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8 19:18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 -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7] - 监督涵盖财务审计法规政策执行等方面[18]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事务所情形[18]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质量处罚及调查情况[18] - 关注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事务所情况[18]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情况[18] - 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情况[18] 选聘解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改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选聘相关规定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9] - 聘请聘期一年,可续聘[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 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2] 制度解释修订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多利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19:1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股东净利润496,570,359.92元[1] - 2023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867,797,328.13元[1]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72,758,239.29元[1] 利润分配 - 以183,733,3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8.2元,预计派现150,661,333.88元[2] -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预计转增55,120,000股[2]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5]
多利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8 19:18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中汇所在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