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00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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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00137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24 21:01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提高舆情应对能力[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舆情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5] 信息采集与报告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秘办,涵盖多载体[4]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联络人,报告要及时客观真实[4] 舆情应对与沟通 - 知悉舆情各部门快速反应,董秘核实后报告[6] - 舆情影响股价时,公司应自查、沟通并公告上报[6]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证渠道畅通[6] 责任与实施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并追究责任[9] - 制度自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1]
百通能源(0013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4 21:0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申报需在相关事项通过或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进行[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8]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8] - 任期内买入股票持满六个月后可转新增股份25%,再次买卖间隔超六个月[10]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 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份变动自查申报和信息披露[16] - 董事和高管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6] - 股份变动需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7]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和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21] - 制度与后续法律抵触按新规定执行,董事会及时修订[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百通能源(0013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4 21:01
投资审批权限 - 股东会交易审批权限涉及资产占比50%以上,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超5000万元、净利润超500万元等[4][5] - 董事长审批权限一年内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总资产10%或绝对金额5000万元以下等[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5] - 超董事长投资审批权限且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6] 投资管理职责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9]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收益控制[8][16] 投资操作规定 - 公司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经评估,结果经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13]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可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5]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15] - 公司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1] 投资报告要求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18] 投资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24]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投资业务岗位及人员设置等多方面情况[19][25]
百通能源(00137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11-24 21:01
担保审批权限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无人有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3] - 符合条件单位可获担保,不符条件但风险小的经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也可担保[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担保流程与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4]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法务部门协助办理[16] - 法务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评估及办理担保手续等工作[16] 担保后续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关注担保时效期限[17]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17]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18]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18]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应控制风险[18]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21] - 若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风险等情况决定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3]
百通能源(00137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1-24 21:01
制度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资金往来规定 - 经营性资金往来按规定审批披露,明确结算期限[5]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6]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6] 监督机制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8] - 财务部定期上报并建档案,内审部定期检查上报[8] 清偿方式 - 资金被占用原则上现金清偿[11] - 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规定并报证监会批准[11]
百通能源(00137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1-24 21:01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顾问[6] - 应在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2个交易日内备案公告[6][9] - 协议提前终止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募集资金存放 - 超5000万元且多家银行开户时同一项目资金存于同一专户[9]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进展[11]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自筹预先投入可在到账6个月内置换,经董事会审议[12]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安全流动好且不可质押[12][13]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公告[14] 资金使用决策 - 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程序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低于500万或1%豁免[17] - 超出计划额度10%内总经理决定,超10%以上董事会批准[18] - 实际投资额超出预算5%内总经理批,5 - 10%董事会批,超10%股东会批[18]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经理批准,用于短期投资董事会批准[18] 监督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27] - 二分之一以上审计委员会可聘事务所出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28]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后出核查报告[28] - 审计部门每半年专项审计并报送董事会[29] 项目变更与超募使用 - 募投项目变更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同意,仅变地点董事会审议报告[22] - 使用超募资金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意见、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5] 办法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章程执行[33] - 抵触新法规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33] - “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3]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
百通能源(0013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4 21: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 会议记录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5] 主要职责 -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2]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7] 选任建议时间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时,应在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0] 表决方式 - 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通讯表决需规定时限,未表达意见视为放弃投票权[14]
百通能源(0013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4 21: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6]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半年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6][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6][7]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0项内容[6]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7项内容[7]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需及时披露[17]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17] 股份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关注[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需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1] 其他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12]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被认定后需及时了解并披露影响因素[18]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25] 保密与豁免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应豁免披露[19]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0] - 信息知情人对知晓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应赔偿[35] 程序与期限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等多程序后公告[23]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21]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21] 关联与配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说明[3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2]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4]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8]
百通能源(0013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4 21:01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公司董事、高管等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2] 责任情形 - 6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4][5] - 4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6] - 4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7] 追究形式 - 6种追究责任形式[9] - 董事等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11] - 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 制度处理 - 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按法规处理[13]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百通能源(0013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1-24 21:01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2] - 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工作日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2] - 内幕信息一事一报,不同知情人名单分别备案[20] 违规处理 - 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14] - 知情人违规致损失公司将处罚,犯罪移交司法[14]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14]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