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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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元科技: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目的是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规范运作[2]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修订制定多项治理制度,包括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战略发展委员会规则、薪酬考核规则等[3] 制度变更明细 -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14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4] - 新制定制度包括《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3] - 修订与制定后的制度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
华孚时尚: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补选非独立董事、修订和制订部分治理制度、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补选宣刚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1][4] -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和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涉及13项治理制度,其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 - 公司拟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仍为刁英峰,委员变更为宣刚江和黄亚英 [4] - 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该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后自动生效 [4] 临时股东会安排 -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公告 [1][4][5]
达利凯普: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20:17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三项议案,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 [1]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公司章程与经营发展需求 [1] - 涉及修订及新制定的制度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共9项,其中1-9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制度审议与生效安排 - 1-9项制度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其中1-2项要求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 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2] - 全部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同步披露 [1] 董事会公告 - 公告由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发布,确认审议程序合规及信息披露完整性 [3]
同宇新材: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52
股东大会制度 -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股东大会制度和运作规范 [1] -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9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董事监事选举、组织机构制度制定及发行上市相关事项 [1] - 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上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1] 董事会制度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及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 [2] - 自设立以来共召开16次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专门委员会细则制定及发行上市等事项 [2] - 董事会运作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法律程序且运行良好 [2] 监事会制度 - 第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监事会主席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可连任 [3] - 自设立以来共召开8次监事会,对董事会工作、生产经营决策及关联交易实施有效监督 [3][4] - 监事会运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决议合法有效并维护股东利益 [4]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含会计专业人士余宇莹),占比超董事会三分之一,符合任职条件且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4] - 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职,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意见并参与重大决策,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4][5]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并提交审议事项,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和规范运作 [5]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且任期三年可连任,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范运作 [5] - 董事会秘书协助筹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会议依法召开并完善内控制度 [5] - 董事会秘书及时向股东董事传递信息,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三会职权正常行使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