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祺电气(0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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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祺电气(00138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2025-12-12 20: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合肥雪 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雪祺电气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 开展需要,2026 年度拟与关联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SANDEN RETAIL SYSTEMS CORPORATION(三电零售冷机系统株式会社)及 其子公司、滁州恒天塑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总 金额不超过 6,714.00 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雪祺电气(00138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12-12 20:06
募集资金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19万股A股,发行价15.38元/股,募资总额5.26亿元,净额4.57亿元[2]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募资3.89亿元,投资进度85.01%[4][5]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资专户余额7469.82万元[6] - 两个结项项目节余资金1802.68万元拟投入新项目[8][9][10] - 公司拟将合计节余募资6296.80万元投入新项目[19] 项目投资情况 - 年产100万台嵌入式冰箱等冰箱产品项目累计投入1.83亿元,投资进度94.99%[5] - 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累计投入1672.73万元,投资进度26.41%[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4亿元,投资进度89.22%[5] - 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8525.35万元,投资进度100.30%[5] - 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投资9503.68万元,调整后拟用募资6333.68万元[12] - 建筑工程投资2209.59万元,占比23.25%;软硬件设备投资5730.00万元,占比60.29%;基本预备费396.98万元,占比4.18%;铺底流动资金1167.12万元,占比12.28%[15] - 电子科技园及高端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预计总投资50000万元,拟使用募资6296.80万元,占比13.77%[21] - 电子科技园及高端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建筑费用16641.45万元,占比33.28%;设备工程16592.27万元,占比33.18%;安装工程521.41万元,占比1.0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92.56万元,占比7.39%;基本预备费2995.82万元,占比5.99%;铺底流动资金9556.49万元,占比19.11%[22] - 电子科技园及高端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一期建设期2年[22] 市场与行业数据 - 2024年上半年国内白电市场零售额2319亿元,同比下滑7.0%,零售量7774万台,同比下滑3.6%[16] - 预计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00万台,全球达8500万台,国内充电桩保有量达1285.8万台,年增量超600万台[24] 公司资源与合作 - 公司拥有337项专利,包括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189项和外观设计专利132项[29] - 公司拥有12.4万平方米生产厂房和四条年产能超100万台的高自动化生产线,新项目规划建设60亩产业园,新增8万平方米生产厂房[25] - 公司与海信、美的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30] - 新项目产品可配套合肥美的、美菱等家电及汽车龙头企业[31] 项目评估与风险 - 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34年(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89%[32] - 2024年以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拉动行业增长存在不确定性[33] - 项目存在市场竞争加剧、产能消化、管理、资金、审批等风险[33,34,36,37,39] 公司决策与安排 - 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议案[43] - 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议案[44] - 公司将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项目[41]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项目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至项目完成[41] 其他数据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296.21万元[10] - 冰箱零部件自制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6333.68万元,累计投入1672.73万元,预计待支付312.93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146.09万元,节余4494.12万元[15]
雪祺电气(00138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5-12-12 20: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合肥雪 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雪祺电气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 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 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 ...
雪祺电气(00138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12-12 20: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合肥雪 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雪祺电气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 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 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 期、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 场所为境内外经有关 ...
雪祺电气(0013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20:0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合 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具体事宜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 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第五条 按照第三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部或者 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 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 ...
雪祺电气(001387) -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12 20:0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维护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577093846F。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19 万股, 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第一章 总则 英文名称:Hefei Snowky Electric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
雪祺电气(00138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2-12 20:0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雪祺电气(001387)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12 20:03
业务定义与原则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指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的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等[2] - 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允许投机[4] 审批规则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3] - 三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未达标准由董事会审批[7] 操作规范 - 交易须与经批准金融机构进行,用自有资金,设账户与风险敞口匹配[5] - 财务部门操作,金融机构签约,审计部门审查并报告[11][12] 监督与保密 -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财务部门经办,审计部门监督[10] - 参与人员应保密,操作环节独立,审计部门监督[14] 披露要求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特定标准需披露[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22]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1]
雪祺电气(00138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2 20:03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 8. 赠与或受赠资产; 9. 债权或债务重组;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合肥 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15. 提供或接受劳务; 16. 委托或受托销售; 17. 存贷款业务; 1 1. 购买资产 2. 出售资产; 3. 对外投 ...
雪祺电气(0013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2 20:03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雪祺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未经公司股东会依法做出决议,不得改 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