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0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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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0019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12-30 20:58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1]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7] -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12] - 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28]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与对象 - 目的:通过充分信息披露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4][8] - 对象:包括在册投资者、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 [5][9][13][29][44]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9][14][29][50] - 方式: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等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 [2][15][31][45] 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与平台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渠道,由专人负责 [10]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30] - 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 -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 -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16] - 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 [17] 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与说明会 - 股东大会应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2]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 [33]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 [34]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财务管理部为日常执行部门 [37] - 主要职责包括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23] -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协助财务管理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3]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要求 - 需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24] - 需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39] - 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25][40] 投资者关系管理禁止行为 - 不得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25] - 不得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25]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41] - 不得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54] 投资者关系管理纠纷处理 - 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行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 [20] - 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公司应当承担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21] -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公司应当积极配合 [35]
招商蛇口: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4-12-30 20:58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招商局慈善基金会营业收入为9725.05万元[5] - 2020 - 2023年累计接受捐赠及投资收益45786.30万元[5] - 2020 - 2023年累计公益支出42171.14万元[5] - 2020 - 2023年管理成本为1983.84万元[5] 资产负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825.83万元[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3.68万元[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12822.15万元[5] 其他事项 - 公司拟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1800万元[2][9] -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捐赠议案[2] - 年初至披露日与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无其他关联交易[11]
招商蛇口: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12-30 20:58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 30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以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 ...
招商蛇口: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时间调整的公告
2024-12-30 20:58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4-137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时间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时间调整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无需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亿元。 2023年9月22 ...
招商蛇口:市值管理制度
2024-12-30 20:58
市值管理制度 - 2024年12月3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主责,董事会秘书分管,财务管理部牵头[5] 管理方式 - 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等反映投资价值[10] - 财务管理部监控市值等指标并设预警目标值[14] 股价应对 - 连续20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为异常[16] - 异常时与股东交流、发布公告或申请信息披露[15] - 必要时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稳定股价[15] 合规要求 - 增强合规意识,不得操控信息等违规行为[18] - 股份增持、回购按规则通过专用账户实施[18]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按最新规定调整[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22]
招商蛇口: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0:58
会议决策 - 2024年12月30日举行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9位董事全出席[1] - 审议通过9项议案,除议案八外均9票全票通过[10] - 议案八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5票同意通过[10] 制度建设 - 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市值管理制度》[1][6] - 修订多项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3][4][5][7] 其他事项 - 捐赠1800万元公益金用于乡村振兴帮扶[8] - 两项目竣工时间调整,重庆项目至2025年6月,徐州项目至2025年12月[9]
招商蛇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12-30 20:5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3] - 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期末净资产为负等情况需进行半年度业绩预告[14] 信息披露范围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需及时披露[16]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需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等关联交易需披露[20]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等重大事项需披露[21]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报废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及时披露[31] - 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需及时披露[31] 信息披露管理 - 制度于2024年12月3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9]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定期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否则不得披露[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针对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13] -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日期不得晚于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日期[28]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作出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6] -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事件时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7] - 会计年度等报告期结束后,财务管理部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4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经董事会批准的定期报告提交深交所,经核准后对外发布[41] - 公司财务管理部设专门的披露信息拟稿人,负责对外披露信息的文字起草工作[49] - 各部门根据披露信息拟稿人的要求收集信息并形成书面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提交财务管理部[50] - 董事会秘书为复核人,负责信息披露稿件的复核[52] - 所披露的信息经表决通过后,监事会决议经监事会主席签字、定期报告和董事会决议经董事长签字等后公开披露[43] 内幕信息与档案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等[45] - 公司应按照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6] - 当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47]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至少保存十年[50]
招商蛇口: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0:58
会议情况 - 2024年12月27日送达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1] - 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1] - 应到4名监事,实到4名[1] 审议结果 - 4票同意通过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竣工时间议案[1]
招商蛇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2-30 20:58
股份转让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2] 信息披露要求 - 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3]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3] - 相关个人信息变化应在二个交易日内申报[4]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4] 违规处理 - 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情况[5] - 董监高在公司报告公告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6] - 5%以上股东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参照规定履行义务[7]
招商蛇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12-30 20:5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是知情人[9]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重大资产重组等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4]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可被调取[16]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 经办人让外部人员填登记表、签协议并交财务部[16] 自查与处罚 - 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问题核实处理并报送[18] - 违规知情人公司内部处罚,违法犯罪追究责任[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补充[21]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