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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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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9:18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4]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4] 监事任期与会议 -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连选可连任[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 会议规则 - 监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通知全体监事[10] - 监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进行[11] - 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13] 档案保存与规则执行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13]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执行[15]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15]
盾安环境: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2024-04-18 19:1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格力电器将励高精工100.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支付60%股权价款并办理财产交接,以该日作为合并日[2] 业绩总结 -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后,营业总收入增加65,227,559.22美元至10,208,888,750.40美元,营业总成本增加70,909,894.42美元至9,594,465,038.44美元,净利润减少5,031,308.29美元至830,924,330.15美元[7] - 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追溯调整后增加6,500,791.63美元至2,447,264,565.84美元,营业总成本增加7,629,010.89美元至2,246,284,145.35美元[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3.3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0亿元,较之前减少196.31万元[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215.4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2.87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37亿元[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4.21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7.94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73亿元[1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86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24亿元[10] - 管理费用为7958.92万元,研发费用为9260.27万元,财务费用为1712.50万元[11] - 营业利润为2.13亿元,利润总额为1.92亿元,净利润为1.61亿元[11] - 综合收益总额为1.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1.59亿元[11]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5元[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3.7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5.4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72亿元[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823.48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6.05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42亿元[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76亿美元[1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8565亿美元[1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316.192938万美元[1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360.986557万美元[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0242179495亿美元[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57820505亿美元[1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4549.957999万美元[13]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2397966474亿美元[1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7848008475亿美元[13] 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 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3]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后,流动资产合计从6354812862.18元增至6474061123.60元,增加119248261.42元[5]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后,非流动资产合计从1799388629.68元增至1853918732.29元,增加54530102.61元[6]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后,资产总计从8154201491.86元增至8327979855.89元,增加173778364.03元[6]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后,流动负债合计从4153632683.71元增至4282136758.92元,增加128504075.21元[6]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后,非流动负债合计从458394216.58元增至501411617.05元,增加43017400.47元[6]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后,负债合计从4612026900.29元增至4783548375.97元,增加171521475.68元[6] - 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1,771,397.02美元至7,607,492,643.07美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3,734,461.34美元[8] - 资本公积从3,043,345,265.36美元减少30,000,000.00美元至3,013,345,265.36美元[7] - 未分配利润从 - 620,803,537.70美元增加27,743,111.65美元至 - 593,060,426.05美元[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从3,648,411,346.37美元减少2,256,888.35美元至3,646,154,458.02美元[7] - 股东权益合计从3,544,431,479.92美元减少2,256,888.35美元至3,542,174,591.57美元[7]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从8,327,979,855.89美元减少173,778,364.03美元至8,154,201,491.86美元[7] - 2022年度追溯调整后,利息收入增加597,932.27美元至8,213,312.86美元,财务费用减少597,072.26美元至97,300,005.31美元[7] - 2022年度追溯调整后,信用减值损失减少14,366.56美元至 - 106,270,295.47美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448,662.57美元至 - 12,356,765.35美元[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单项交易追溯应用[4] -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改变盈亏性质,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4]
盾安环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4-04-18 19:18
业务范围与决策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限于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期货,不得投机交易[2] - 领导小组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决策机构,工作小组是执行机构[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期货操作资金筹集与使用监督,按月监督财务结果[8] - 内控部负责监察套期保值方案,处理违规行为[9] 审议与披露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2] 方案执行 - 子公司或业务部门拟定套期保值方案,报经公司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14] - 公司授权期货操作人员通过期货经纪公司进行套期保值操作[14] 风险管控 - 工作小组测算资金风险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21] - 内控部遇六种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期货业务风险[19] - 工作小组分析风险对策,突发风险立即报告[19] 错单处理 - 期货经纪公司过错错单由其处理并追偿损失[20] - 公司期货操作员过错错单应报告并消除损失[20] 信息报告 - 期货操作员定期报告新建、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22] - 财务部专人对账并报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表[22] 应急处理 - 遇重大变化按指令及时平仓或锁仓[24] - 不可抗力损失按相关规定处理[24] - 交易异常启用备用设备或电话委托交易[24] 档案管理 - 商品期货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6]
盾安环境: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8 19:18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716人[2] - 项目合伙人王兵近3年签2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晓燕近3年签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业绩数据 - 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2][3] 其他数据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未使用[4] - 近3年公司受行政处罚2次、监管措施13次[5] - 31名从业执业人员近3年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5] 未来展望 - 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228万元,含财报审计208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10]
盾安环境: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8 19:1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1138244.79万元[5] - 2023年制冷配件等销售收入为1057514.51万元,占比92.91%[6]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07.83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9.47%[1]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113.82亿元,同比增长约11.49%[1] - 2023年度净利润7.32亿元,同比下降约11.89%[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57051.86万元[7]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87.84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5.68%[1] - 2023年末负债合计63.97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3.72%[3]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43.86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3.76%[3]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2亿元,同比下降约36.09%[24] 企业结构 - 2023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3户,较上年增加2户,注销1户[4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39]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以12个月作为营业周期[47][48]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49] - 金融资产分为三类,金融负债分为两类[1][78] 税收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13%、9%、6%等[188] - 先进制造业企业2023 - 2027年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190]
盾安环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9:1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 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 ...
盾安环境: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18 19:18
股权结构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8.78%股权,为控股股东[4] 业绩数据 - 2023年末资产总额107.83亿元,负债63.97亿元,净资产44.17亿元,营收113.82亿元,净利润7.38亿元[5] - 2024年一季度资产总额107.69亿元,负债61.89亿元,净资产46.06亿元,营收26.26亿元,净利润2.08亿元[5] 子公司业绩 - 2023年末盾安禾田金属总资产30.45亿元,净资产11.77亿元,营收43.76亿元,净利润2.46亿元[5] - 2024年一季度盾安禾田金属资产29.68亿元,净资产12.34亿元,营收9.85亿元,净利润0.63亿元[5] - 2023年末盾安国际贸易总资产5.76亿元,净资产0.58亿元,营收11.29亿元,净利润 - 0.0343亿元[6] - 2024年一季度盾安国际贸易资产2.92亿元,净资产0.55亿元,营收3.15亿元,净利润 - 0.0343亿元[6] 担保情况 - 2024年度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18亿元,低负债率公司不超16亿元,高负债率不超2亿元[1] - 本次批准对外担保总额18亿元,占2023年末净资产40.75%,总资产16.69%[10] - 截至公告披露日,批准有效担保累计18亿元,实际担保余额8.76亿元[10]
盾安环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8 19:18
第一章 一般规定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各方 面积极履职,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
盾安环境: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8 19:18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 ...
盾安环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8 19:18
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1,056,626,982元修改为1,065,436,182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1,056,626,982股修改为1,065,436,182股[2] 股东大会 - 需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需审议批准公司年度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套期保值业务[3]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5项修订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20] 董事会 - 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3] -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 - 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 - 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5][6] -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其运作[5] -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6] 董事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案提出新一届董监候选人[4] - 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 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4][5] 监事会 - 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中职工代表比例为1/3或超过1/3,公司设职工监事2名[9] - 监督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15][17] 利润分配 - 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范围,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9] - 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9] - 实施现金分红需该年度或半年度盈利、现金流充裕等条件[1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 - 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1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0%,每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0%[13]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3][14] - 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低于最低比例,董事会说明原因等,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等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不分红或分红低于当年净利润30%,董事会说明原因等[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19] 制度修订与制定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4项制度[20][21]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10项修订制度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0][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定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