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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0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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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2-28 21:01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
永新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2-28 21:01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含5名独立董事[7] - 董事会下设战略及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7] 战略目标 - 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为提升优势,加速转型,走新型软包装发展之路[8] 制度建设 - 制定《薪酬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员工考核评估[10] - 建立《授权审批制度》等资金管理制度[13] - 建立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资金安全统筹[14] - 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限额以上采购由采购委员会负责[15] - 建立销售业务控制制度,每年至少对客户资信评估一次[19] - 建立业务外包管理制度,择优选择承包方并定期考核[23] -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设置预算管理委员会和预算员岗位[26] 企业文化 - 构建以“四为”为使命的企业文化体系[12] - 构建以“重视安全等”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体系[12] 内部控制 - 成立内控评价小组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开展风险评估等工作评价并改进内部控制[5] 研发创新 - 成立专门技术中心,设立多个研发机构提升研发水平[20] 项目管理 - 集中审批工程项目,严格控制项目变更,竣工后决算审计[21] 担保管理 - 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行为[22] 财务报告 - 以真实资料编制财务报告,编制前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24] 风险关注 - 重点关注市场、汇率、环境等多领域高风险[30] 内控缺陷认定 - 营收潜在错报1%≤为重大,0.5%≤<1%为重要,<0.5%为一般[31]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5%≤为重大,3%≤<5%为重要,<3%为一般[31]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1%≤为重大,0.5%≤<1%为重要,<0.5%为一般[31]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直接财产损失1500万元以上为重大[3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直接财产损失500 - 1500万元(含1500万元)为重要[3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为一般[34]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36] - 评价基准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8]
永新股份:关于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提前赎回的公告
2024-01-30 16:04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提前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以自 有闲置资金 2,000 万元认购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银河金鼎"收益 凭证 4306 期-三元自动看涨赎回,上述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一、本次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根据本次理财产品第 4 个敲出观察日 2024 年 1 月 22 日,触及挂钩标的的收 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的提前终止事件,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公司已 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收回本金 2,000.00 万元,获得收益 276,164.38 元,具体情况 如下: ...
永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5 15:49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以赞成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崔鹏先生;委员:黄攸立先生、李思飞先生、孙毅先生、周原先 生、潘健先生。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1 月 5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14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4 名。本次会议的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 毅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六日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永新股份: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02 15:4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了由安徽省科学技 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R202334000810,发证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有效期:三 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3 年 至 2025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为期满重新认证,具有延续性,以上优惠政策不 会对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
永新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8:2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孙毅主持[1][3] - 现场3人代表237,259,840股,占比38.74%[5] - 网络13人代表152,730,933股,占比24.94%[5] - 现场和网络共16人代表389,990,773股,占比63.67%[5]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4项议案[8][9][10][11] 会议通知 - 董事会12月14日刊登会议决议和召开通知[1]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4]
永新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8:21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9,990,7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672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 3 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237,259,8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7368 ...
永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5:5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 年 12 月 13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14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4 名。本次会 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孙毅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4、会议以赞成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思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 ...
永新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5:54
会议时间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2月29日下午3:00[1]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29日,交易系统投票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9:15至下午3:00[2][10]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5日[3] - 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7:00[7] 会议其他信息 - 提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 - 提案4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5][6]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014",投票简称为"永新投票"[9]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2] - 现场会议地点为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3]
永新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13 15:54
股票交易收益 - 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证券公司包销剩余持股5%以上等情形除外[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3] - 多种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3] 独立董事选举与罢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4]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5]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定程序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5] - 不符合规定情形应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的董事会应解除职务[5]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时,需其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6] - 股东等对公司资金往来高于标准时,应发表独立意见[7] - 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需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6] -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事项,需1/2以上同意[6] - 2名或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7] - 重大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独立董事补选与改选 - 提前免职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 辞职致成员低于规定人数,董事会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保存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10年[9]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8]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8]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发表公开声明[9]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含出席履职情况[9] - 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职情况,重要内容可要求签字确认[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0] 公司重大事项程序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0][11] - 清算组成立后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申报期内不得清偿[11]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提供材料信息,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10] 公司党组织 - 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公司提供条件和经费[10] 公司重大事项准备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11] - 公司分立需对财产作相应分割[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