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0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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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2023-09-26 16:4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战略委员 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不低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担任组长。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战略委员 第一条 为适应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
獐子岛: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6 16:41
2、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2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 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事张昱、董事唐艳 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分别委托董事长李卫国、董事姜大为代为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 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
獐子岛: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3年9月)
2023-09-26 16:4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 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 带、光盘等涉及重大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有关人员都应做好重大信息的保密 工作。 第六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尚 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1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 生会影响社会投资者投资意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2023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 ...
獐子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2023-09-26 16:41
第一条 为规范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按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低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 ...
獐子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2023-09-26 16:41
(2023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 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充分掌握和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 和工作效率,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低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
獐子岛: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9-26 16:4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王国红: 史 达: 宋 坚: 张晓东: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5 日 一、《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批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调查,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拥 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我们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 (此页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 ...
獐子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3年9月)
2023-09-26 16:4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3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 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 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 提请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审核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时,不受公司持股5%(含)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具备良好的执业质量、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信誉; (三)具有履行业务约定和确保业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或团队,能够按时保质 完成约定的工作; (四)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1 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獐子岛集团股份 ...
獐子岛: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3-09-26 16:41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3-3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 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獐子岛集团(荣成)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荣成养殖公司")拟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南我岛村村民委员会(以 下简称"南我岛村委会")签订《海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荣成养殖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6 月,位于荣成市俚岛镇南我岛村,自有确权 筏式养殖海域 10,180 亩,租赁取得筏式养殖海域 1,555 亩,主要从事牡蛎等海珍 品养殖和海带、龙须菜等藻类养殖。2012 年,根据经营需要,荣成养殖公司与 南我岛村委会签订《海域租赁合同》,租赁取得筏式养殖海域 1,360 亩(2015 年新增面积 195 ...
獐子岛(002069)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31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8.42亿元,同比下降20.63%[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1.22万元,同比增长129.94%[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95.04万元,同比增长171.35%[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32.04万元,同比下降30.07%[1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62元,同比增长129.95%[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53%,同比增长47.26%[10] - 公司总资产为23.89亿元,同比下降1.8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27.57万元,同比增长19.72%[10]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实现总收入8.42亿元,同比减少21%[23] - 归母净利润441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595万元,业绩扭亏为盈[23] - 期末归母净资产7,828万元,同比增长20%[23] - 营业收入842,040,705.51元,同比下降20.63%[25] - 营业成本692,572,900.95元,同比下降21.80%[26] - 销售费用35,909,795.63元,同比增长5.11%[27] - 管理费用40,654,028.09元,同比下降19.11%[27] - 财务费用29,292,677.15元,同比下降20.45%[28] - 研发投入10,569,930.94元,同比增长17.08%[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320,418.18元,同比下降30.07%[29]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63%,从10.61亿元降至8.42亿元[33] - 水产养殖业收入同比下降74.41%,从3.97亿元降至1.02亿元[33] - 水产加工业收入同比增长9.43%,从2.80亿元增至3.07亿元[33] - 水产贸易业收入同比增长3.14%,从3.67亿元增至3.79亿元[33] - 技术服务业收入为37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39%[33] - 国内收入同比下降38.74%,从6.07亿元降至3.72亿元[33] - 国外收入同比增长3.55%,从4.54亿元增至4.71亿元[33] - 公司货币资金同比增长5.89%,从4.79亿元增至5.07亿元[36] - 长期借款同比增长9.12%,从561万元增至2.23亿元[37] - 报告期投资额为193.9万元,同比增长100%[41] - 公司2023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507,042,136.01元,较年初增长5.9%[137] - 公司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为213,038,555.47元,较年初下降15.4%[137] - 公司2023年6月30日存货为736,545,862.99元,较年初下降1.4%[137] - 公司2023年6月30日短期借款为1,768,451,978.58元,较年初下降0.3%[138] - 公司2023年6月30日长期借款为223,387,884.51元,较年初增长3878.5%[138] - 公司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8,275,732.81元,较年初增长19.7%[139] - 公司2023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1,902,198,019.36元,较年初亏损减少0.2%[139] - 公司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货币资金为110,539,495.42元,较年初下降4.8%[140] - 公司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应收账款为68,397,967.72元,较年初增长38.4%[140] - 公司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存货为442,790,149.58元,较年初增长2.4%[140] -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8.42亿元,同比下降20.6%[141]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535.61万元,同比增长4.5%[142]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1.22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1473.88万元[142] - 公司2023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62元,去年同期为-0.0207元[14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研发费用为1056.99万元,同比增长17.1%[142]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流动负债合计为22.24亿元,同比下降8.9%[141] - 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72亿元,同比增长421.8%[141] - 公司2023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2378.91万元,同比增长18.5%[143]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为3.16亿元,同比增长10.7%[14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969,845.78元,相比2022年同期的-53,847,961.30元有所改善[145]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320,418.18元,较2022年同期的122,002,898.13元有所下降[14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58,110.87元,而2022年同期为10,188,290.69元[146] - 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057,129.72元,较2022年同期的-46,600,925.65元有所增加[14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22,628,626.34元,较2022年同期的1,114,116,316.61元有所下降[146] - 2023年上半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668,501,246.04元,较2022年同期的826,633,191.87元有所减少[14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28,897,000.60元,与2022年同期的129,121,515.42元基本持平[146]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48,580.43元,较2022年同期的-20,461,388.05元有所改善[14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26,459.68元,较2022年同期的8,997,523.69元有所增加[147]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22,474,173.42元,较2022年同期的284,469,941.61元有所增长[1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26,459.68元,同比增长112.6%[1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124,400,000.00元,同比增长186.6%[1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68,851,912.73元,同比增长169.6%[1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451,912.73元,同比减少7.8%[14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0,538,495.42元,同比减少0.7%[1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27,817,761.31元,同比增长4.4%[150] - 综合收益总额为128,917,748.02元,同比增长39.1%[150]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减少16,495,499.50元,同比减少100%[15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44,728,291.4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52][15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969,845.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59.5%[152][15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7,226,647.8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1%[152][15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资本公积为1,006,298,444.88元,与上年同期持平[152][15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盈余公积为245,199,949.89元,与上年同期持平[152][153] - 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711,112,194股,注册资本为711,112,194.00元[156] 社会消费品零售 - 2023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27588亿元,同比增长8.2%[16] - 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为197532亿元,同比增长8.1%[16] - 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为30056亿元,同比增长8.4%[16] - 商品零售额为203259亿元,同比增长6.8%[16] - 餐饮收入为24329亿元,同比增长21.4%[16] - 人均每年水产品消费量从2015年的11.2公斤增长到2021年的14.2公斤[16] 海洋经济与品牌振兴 - 公司通过10年努力,代表中国双壳贝类产品获准进入欧盟市场[15] - 公司率先对虾夷扇贝进行碳足迹认证,成为全国首个“碳减排”标识企业[15] - 公司致力于海洋牧场的开发建设,探索“藏粮于海”“屯鱼戍海”的现代化科学养殖方式[15] - 公司将继续发挥产业引领作用,聚焦海洋经济与品牌振兴,推动区域经济和谐快速发展[15] - 公司已布局海珍品种业、海水增养殖业、海洋食品研发与加工为主体的产业生态,兼顾冷链物流、渔业装备等产业,构建上下游全产业供应链生态体系[17] - 公司研发推出“獐子岛味道”海洋系列产品,包括鲜活海珍品、冻鲜调理食品、海洋预制菜系列、营养滋补食品和休闲食品[17] - 獐子岛地处黄海北部,平均水深35米,年均水温11°C,盐度常年保持在31‰左右,是中国最大的海珍品增养殖基地[17] - 公司在大连、山东荣成、獐子岛等地建有6座大型海产品加工基地,加工刺参、贝类、鲍鱼、鱼类、蟹类、虾类等多种海洋产品[18] - 公司开发出即食、即热、即烹、即配的预制菜SKU百余个,现有加工厂配套产能可以保障预制菜加工需求[18] - 公司联合创新平台将多项关键技术应用于刺参、贝类、鲍鱼类产品加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8] - 公司建立了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相继通过HACCP、BRC、IFS等认证[18] - 公司开发上市的海洋预制菜产品涵盖即配、即烹、即热、即食四个系列百余个品种,通过直营、加盟、代理、订制等经营模式进入多渠道销售[18] - 公司在中国香港、东南亚、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布设了销售网络,整合全球优质安全海域的鱼、虾、贝等大洋产品资源[18] - 公司拥有有效专利73项,其中PCT国际专利2项,国家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31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20] - 公司开发出预制菜SKU百余个,建有6座加工厂保障预制菜加工产能需求[19] - 公司在食品技术研发方面获得多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包括功效成分解析与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及应用、特色海洋食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应用、贝类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19] - 公司拥有北纬39°原产地海域核心资源,地理位置优越,饵料充足,产品品质优异[20] - 公司在国内外市场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国内有经销商、加盟商等合作伙伴300余家,国外合作伙伴60余家[20] - 公司建立了集原料采购、食品研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批发零售、售后服务等全链条食品采购销体系[20] - 公司通过HACCP、BRC、海参产品“SGS供应链全程监控”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21] - 公司构建了包括育种、育苗、暂养、养殖、加工、仓储、流通、贸易等一体化的供应链保障体系[21] - 公司积极践行海洋强国战略,聚焦聚力海洋主业,深耕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22] - 公司通过布局海洋牧场和大洋渔业产业结构,提升资源可持续能力,并在黄海北部建立规模化现代海洋牧场,成为海珍品增养殖基地[53] - 公司与北美、挪威、俄罗斯等地资源基地建立合作,并与海外10余家重要资源区域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运营全球贝类、鱼类、虾类、蟹类等优质大洋渔业资源[53] - 公司实施食材向食品升级战略,提升管理质量和产品质量,加强采购订单管理、加工过程管控,严格控制产品成本,打造产品成本优势和质量口碑[53] -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等政府部门要求调整管控方案,杜绝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53] - 公司通过引入HACCP、BRC、有机产品和生产许可等认证,以及第三方机构审核和管理来控制食品安全风险[53] -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水产良种场,确权拥有海域为首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是双壳贝类产品获准进入欧盟市场的中国唯一受检企业,率先对虾夷扇贝进行碳足迹认证[61] - 公司上市以来共缴纳税收超过8亿元,上缴海域使用金超过15亿元,累计股东分红超过11亿元,在慈善公益方面共投入超过1亿元[62] - 公司通过构建沿岸参、贝、鲍、胆、螺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模式,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斑海豹的天然集中分布区,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62] - 公司设立了“獐子岛集团环保卫士基金”,用于资助海洋环保项目,表彰在保护环境、治理环境方面做出贡献的各界人士[62] - 公司发起“百人万元慈善基金”活动,连续多年为资助贫困学生、贫困家庭,是大连市慈善总会第一个员工集体建立万元慈善基金的单位[62] 财务风险与应对措施 -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费用较重,存在资金周转不畅风险[54] - 公司计划通过品牌推广促进销售,加快应收账款周转等措施优化经营性现金流,保障足额按期偿还银行利息[54] - 公司将继续争取债权银行的有力支持,确保续贷工作平稳进行[54] - 公司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的平台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聚焦主责主业,盘活存量资产,培育孵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55]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58] - 公司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是其及下属子公司非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60] - 公司承诺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和资产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不利用第一大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3] - 公司承诺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65] - 公司承诺在5年内解决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问题,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70] - 公司计划通过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和委托管理等方式解决与上市公司存在的业务重合问题[72] - 公司承诺在获得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竞争的业务机会时,优先给予上市公司发展权和收购权[74] - 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利用第一大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74] - 公司承诺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和资产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77] - 公司承诺尽量避免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并遵循市场原则进行公允定价[80][82] - 公司承诺在5年内解决与盐化集团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问题,并采取资产重组、业务调整等方式推进业务整合[85][86] - 公司承诺在获得与上市公司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8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92]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93] -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94]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需赔偿16.77万元[97] - 公司子公司与海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和解,被告支付19万元[97] - 公司诉大连双利公司苗种合作协议纠纷案,判决被告需赔偿246.14万元[97] - 公司子公司与海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5件,和解被告合计支付41万元[97] - 公司诉米立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调解被告支付45万元[97] - 公司子公司与海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9件,和解被告合计支付183.65万元[98]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需赔偿6.59万元[98] - 公司子公司与常州君有海产品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3件,判决被告合计需赔偿74.59万元[98] - 公司子公司与海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责任纠纷案4件,和解被告需支付37.72万元[98]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62件,判决公司共需赔偿203.11万元[99] - 公司子公司支付原告38.57万元以达成和解[100] - 公司在一审判决中获赔0.65万元,案件处于二审程序[100] - 37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生效,公司需赔偿89.21万元[100] - 74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处于诉前调解程序,2件案件达成和解并支付2.29万元[100] - 公司所涉
关于对獐子岛的监管函
2023-08-11 17:16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3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 号)查明的事 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在獐 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集团")2016 年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出具的獐子岛集团 2016 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明,獐子岛集团 2016 年度结转成本时所记载的捕捞区 域与捕捞船只实际作业区域存在明显出入,2016 年账面结转捕 捞面积较实际捕捞面积少 13.93 万亩,虚减营业成本 6,002.99 万元。同时,獐子岛集团未如实将年底新底播区域作为既往库存 资产核销,虚减营业外支出 7,111.78 万元。獐子岛集团案涉年 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华所作为獐子岛集团 2016 年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对獐子岛集团存在虚假记载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 1 二、在对獐子岛集团 2016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 责 一是大华所执行存货有关实质性审计程序时未勤勉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