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0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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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 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 能或者不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委员共 ...
科陆电子(0021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 ...
科陆电子(00212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1] - 制度所指信息含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且影响股价的信息[1]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2] 保密要求 - 定期报告等期间相关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 信息提供规则 - 无依据或身份未确认的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3] - 特殊情况对外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签保密协议[3] - 提供未公开信息应作内幕信息并告知相关要求[4] 责任追究 - 外部单位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4] - 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将依法追究责任[5]
科陆电子(0021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情况[7] - 业绩预告与年报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3] - 业绩快报与年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13]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未说明政策变化等为重大差错[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有重大错误或遗漏为重大差错[12] 差错处理流程 -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由审计部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审计部调查并提交审议[14]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直接相关人员及主要责任人责任[15] - 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4] - 查实监管措施问题原因并更正,报董事会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惩处,非主观因素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6][17]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17]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8] - 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9]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9] 其他说明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21]
科陆电子(002121)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四条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外代表总裁行事时应当遵 守本细则。 第五条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则按《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总裁职权 第六条 总裁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2)决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
科陆电子(00212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财务资助原则与审批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接受担保[3][4] - 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有特定审批要求[6] 申请与审批流程 - 申请单位提交报告及文件,经初核、复核、批准履行程序[8] - 申请报告应包含原因、指标、用途等内容[8][9] 资助协议与管理 - 提供资助应签署协议[10] - 申请单位异常应书面通知并说明措施[10][11]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提交文稿、决议等文件[12] - 公告至少包括资助概述等内容[12][13] - 说明其他股东未按比例资助原因及措施[15] - 董事会评估情况,披露风险和公允性[15] - 保荐或顾问发表意见[15] - 披露累计资助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6]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17] 其他规定 - 逾期未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18]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20] - 控股子公司适用本制度[22] - 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2]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23]
科陆电子(00212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
科陆电子(0021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障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董事会秘书为证券部负责人,负责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也可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有关职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
科陆电子(00212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竞争性谈判等需邀请三家以上会计师事务所[7][8] - 应采用了解胜任能力方式,细化评价标准打分汇总[7][11]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披露信息[12] - 需在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人员与聘期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与受聘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变更规则 - 改聘需股东会决议,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5][16]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6] - 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2] - 违规严重董事会可通报批评,经股东会可解聘[23]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3]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订[26]
科陆电子(00212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应增补委员[6]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委员相关规定 - 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7]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可被撤销职务[19]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23] - 议事规则相关解释及生效规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