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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四条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外代表总裁行事时应当遵 守本细则。 第五条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则按《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总裁职权 第六条 总裁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2)决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
科陆电子(0021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障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董事会秘书为证券部负责人,负责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也可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有关职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
科陆电子(00212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
科陆电子(00212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竞争性谈判等需邀请三家以上会计师事务所[7][8] - 应采用了解胜任能力方式,细化评价标准打分汇总[7][11]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披露信息[12] - 需在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人员与聘期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与受聘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变更规则 - 改聘需股东会决议,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5][16]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6] - 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2] - 违规严重董事会可通报批评,经股东会可解聘[23]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3]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订[26]
科陆电子(00212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建议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 能或者不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
科陆电子(002121) -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证券投资审议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6]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股东会审议[6] - 未达审议权限,总裁审批[6] 投资管理 - 可预计未来12个月投资,使用期不超12个月[6] - 审计部半年全面检查并报告[10] 操作与监督 - 资金、交易密码专人保管[13] - 至少两人操作,与财务人员分离[13] - 财经建账目并当日汇报[13] - 审计部日常监督与不定期核实[15] - 独立董事可检查,必要时外审[15]
科陆电子(002121)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如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 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 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 ...
科陆电子(0021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 地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将经营者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实现公 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三)激励性原则: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设定应充分考虑市场化 原则,争取达成强激励、高浮动、上下限皆可突破的薪酬模式。 (二)其他董事: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的董事岗位不从公司领取薪酬和 津贴。有董事身份并与公司有劳动关系(以下统称"内部董事"),且实际承担 了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和工作的,适用本办法。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 规定 ...
科陆电子(0021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当召集人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 ...
科陆电子(0021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