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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0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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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002133.SZ):上半年净利润9065.80万元 拟10派0.5元
格隆汇APP· 2025-08-31 00:3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42亿元 同比增长36.4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65.80万元 同比扭亏为盈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35.47万元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1175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1]
广宇集团6月30日股东户数2.94万户,较上期减少2.75%
证券之星· 2025-08-30 18:05
股东结构变化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2.94万户,较3月31日减少832户,减幅2.75% [1] - 户均持股数量由2.56万股增至2.6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达7.68万元 [1] - 2025年第二季度股东户数延续下降趋势,前两季度分别减少1751户(-5.47%)和1880户(-5.54%) [2] 行业对比 - 房地产开发行业平均股东户数为6.21万户,公司股东户数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1] - 行业平均户均持股市值为18.02万元,公司7.68万元的户均持股市值低于行业均值 [1]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2025年3月31日至6月30日区间股价涨幅达16.8%,同期股东户数减少832户 [1] - 期间主力资金净流出1328.5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465.3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793.94万元 [2] - 龙虎榜上榜2次,机构专用席位上榜2次 [2] 历史数据趋势 - 2024年第三季度股东户数增加2036户(增幅6.39%),当期股价涨幅26.55% [2] - 户均持股市值呈现逐季上升态势,从2024年第三季度的6.30万元升至2025年第二季度的7.68万元 [2]
广宇集团(002133.SZ)发布上半年业绩,扭亏为盈至9065.8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29 21:55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9.42亿元 同比增长36.4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65.8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35.47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1175元 [1]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9:4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严格按本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4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包括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 同一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 ...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9:4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 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在 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4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以及对外报送相关信息的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同时加强 对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以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章程》")、《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下称 "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
广宇集团(002133) - 17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4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 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实现证券投资决策及流程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存 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 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 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 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致力发 展公司主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 ...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9:41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依照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章程》中的定义相同。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和 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 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裁、副总裁的正常选聘程序。总裁主持总 裁办公会议、日常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与当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裁、副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程序和办法按《公 司章程》执行。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与总裁、副总裁分别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总裁、副总裁的任免履 ...
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9: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 (三)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办法的 规定执行。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