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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0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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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12-30 16:48
业务概况 - 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1500万元,最高合约价值18000万元[2] - 交易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 决策情况 - 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通过相关议案[4] 业务详情 - 子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业务,开展套保规避价格损失[2] - 在国内多期货交易所开展聚氯乙烯等商品套保业务[2] -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不涉及募集资金[3] 风险与措施 - 期货市场存在套保头寸价格变动等风险[6] - 采取套保与经营匹配等风险控制措施[7] 其他 - 按会计准则核算套保业务[9] - 备查文件含董事会决议等[10]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2-30 16:48
1.投资目的:一石巨鑫主要从事大宗商品的供应链管理和服务。商品的价格 波动对其商品采购成本及库存价值有较大的影响,除采用日常的商品备库及提前 向上下游锁定成本或利润等措施外,子公司将适当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工具, 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子 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石巨鑫""子公司"),拟针对与其贸易业务相关联的品种,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 一、业务概述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 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 1500 万元人民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 述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18000 万元。 3.交易方式:拟在国内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 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官方交易平台,开展聚氯乙烯、 ...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12-30 16:48
业务交易 - 2025年业务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金额不超2600万美元,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1000万美元,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400万元[2] - 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9] 股权信息 - 公司持有一石巨鑫51%股权,其注册资本金5620万元[4] - 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安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宇久熙51%股权,其注册资本金500万元[4] 会议决议 -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相关议案和方案[5]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方案
2024-12-30 16:48
业务计划 -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减少汇兑损益影响[1] - 结算货币限于美元或有该业务的外币[2] - 业务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 业务数据 - 合约金额不超2600万美元[3] -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1000万美元[3] -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400万元人民币[3] 风险与策略 - 业务存在汇率等多种风险[6] - 加强汇率研究,适时调整方案[8] - 严控规模,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8] 业务评估 - 开展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10]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12-20 18:0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1月6日14:00召开[1]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30日[2] - 审议事项含预计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等4项议案及总议案[4] 会议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00 - 11:30,14:00 - 17:00[6]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68号董事会办公室[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133,投票简称为广宇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15 - 9:25等时段[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15 - 15:00[14] - 股东互联网投票需办理身份认证[15]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9]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12-20 18:0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分别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 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 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不 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 ...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8:0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公司拟新增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下同);其中对 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 (含 70%)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 ...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8:08
会议信息 - 广宇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2月20日召开,通知12月17日送达[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1] 理财议案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用最高10亿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2] - 理财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发行主体为信誉佳金融机构[2] - 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2]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0 18:0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审计人员与费用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0] 解聘与改聘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十天通知[12]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12] - 拟改聘应详细说明解聘原因等情况[1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检查结果应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应对特定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6]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7]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8]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18]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有特定严重情形公司不再选聘[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按规定处理[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新增担保的公告
2024-12-20 18:08
担保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议案[2] 担保额度 - 12个月内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担保不超18亿[2]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对象担保不超3亿[2]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对象担保不超15亿[2] 担保现状 - 截至披露日,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子公司)为0万元[7] - 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担保余额189465.25万元,占2023年末净资产47.81%[7] - 无逾期和涉诉担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