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
搜索文档
纳思达(002180) -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 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 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司 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视同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
纳思达(00218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担保文件[2]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3] - 担保对象需具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条件[6] 担保资料要求 - 被担保人资信资料应含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等[8] - 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公司不得提供担保[8] 担保审批规则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担保提交股东会[11][12]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2] - 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一年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未来十二个月拟担保对象及额度需股东会审议,担保余额不超额度[14]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50%,获调剂方单笔不超净资产10%[14] 担保流程安排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6]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半数以上通过[17]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在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还款财务安排[23]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公司及时披露[15] - 财务部提供专项报告[23] - 未约定保证期间连续债权保证,发现风险发终止通知[24]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分配预先追偿[24]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6]
纳思达(00218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 善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 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 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 ...
纳思达(00218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2 20:34
选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等有权提交选聘议案[6]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改聘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选聘要求 - 采用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保障公平公正[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和原因[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二十天通知并允许陈述意见[14] - 除特定情况外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9] - 拟改聘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说明情况[20] 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并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20]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处理[20] 信息管理 - 公司和事务所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担负保密责任[12]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1]
纳思达(002180) - 全面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全面薪酬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提高薪酬激励效能,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构建有利于公司 长期、稳健发展的全面薪酬激励体系,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 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薪酬理念 2.1 战略导向:关注公司战略,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对影响公司战略目 标实现的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实行适当的薪酬倾斜。 2.2 价值导向:以岗位评估确定岗位价值,并以岗位价值确定薪酬基准水平; 薪酬基准水平的调整与岗位价值紧密链接。 2.3 业绩导向:员工现有岗位的岗位价值和员工业绩表现是决定员工薪酬水 平和奖金的核心因素。 2.4 市场导向:公司持续关注外部市场或行业薪酬水平,确保公司核心员工 薪酬水平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3.1 一体化:公司薪酬体系遵循"统一理念、统一体系,统一管理"的原则, 在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之间实行公司薪酬的一体化管理。 3.2 市场化:公司薪酬体系尊重、借鉴高科技企业的 ...
纳思达(00218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20:3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职权行使与审议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6] - 审议累计超最近一期净资产值20%的重大资产收购或处置[8] - 审议累计超最近一期净资产值20%的重大研发支出计划[8]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经提议可召开[13] - 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6]
纳思达(002180)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市值管理 - 目的是创造公司价值,实现市值与内在价值动态均衡[4] - 遵循合规、科学等原则[4][5] - 由董事会领导,证券部执行[7] 资本运作 - 通过内生与外延发展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9] - 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扩张业务[10] 权益管理 - 采取回购、增持等维护市值稳定[12] - 开展股权激励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11] 分红策略 - 积极实施分红并提升次数和比例吸引长线资金[12] 日常管理 - 包括舆情、投资者关系和公共关系管理[14][16]
纳思达(00218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2 20:3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须经公司董事长、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12]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5]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报董事会批准[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6] - 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5]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10]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有相应处理方式[18] - 闭会期间委员可跟踪业绩,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0]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质询董事和高管[20] - 委员评估董事和高管业绩指标、薪酬方案和水平[20]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2] - 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
纳思达(00218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2 2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定期或不 ...
纳思达(002180) -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2 20:34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宗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适时依据国家监管政策的要求以 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状况等不断更新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准,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公司治理自查和整改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公司内部各机构的职责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授权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的职 权范围规范运作。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形成董事会决议后 再予实施。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