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控制(0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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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得控制(0021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8 18:4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4] 人员要求 - 董事及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6]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素质和技能[18] 沟通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9]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 沟通渠道包括年报、公告、股东会等[9] - 与特定对象沟通需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并做好记录存档[11][12] - 与特定对象交流后需复核,若泄露信息要及时报备并披露[12] 活动管理 - 活动结束后要编制记录并刊载,建立管理档案[13]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答复提问要谨慎客观[13] - 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4] - 可在年报披露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相关人员应出席[14] - 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5] - 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5] 职责分工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6] - 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实施工作[16] 信息管理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6] 培训管理 - 应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培训[18]
海得控制(0021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18:47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审议规则 - 六种交易情况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5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达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2/3以上通过[8] - 七种交易情况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审批权限 - 拟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以下由董事长审批后执行[9] 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1] - 总经理是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可组织项目实施小组[11] - 投资发展部负责对外投资前期调研、论证及后续管理[1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效益评估和筹措资金等[11] - 内审部负责项目事前效益审计及对外投资定期审计[11] 项目流程 - 投资项目初审,与主营业务相关报总经理,非主营业务报董事长[17] - 投资项目实施由总经理授权相关部门负责[21]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内审部每季度汇报,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8] 投资处理 - 公司在5种情况收回投资[20] - 公司在4种情况转让投资[21]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和子公司,分别派出人员[24]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年末全面检查[26]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可委派财务负责人[28] - 子公司对9种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海得控制(00218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1-28 18:47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 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信息对外报送和使用的管理,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 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 披露期间、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相 关人员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 式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 ...
海得控制(00218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8 18:47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年报披露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标准 - 资产等会计差错占比达一定标准应追责[4] 责任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1] 处罚相关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7] 制度实施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5年11月29日发布实施[9][10]
海得控制(00218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1-28 18:47
制度建设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2]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 职责义务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2]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4] 工作流程 - 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2] - 财务负责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2]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问题[3]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 特殊情况 - 独立董事有异议经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4] 保障措施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4]
海得控制(00218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8 18: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下设机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成员兼任[4]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则 - 提前五天通知成员,可不受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会议记录与细则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3]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海得控制(0021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8:4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10]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发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等方式[22] - 审议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形成决议[19] - 担保决议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委托与回避 - 委托签署定期报告需专门授权[16] - 审议关联交易委托出席有限制[17]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5] 其他规定 - 董事谋取商业机会需报告披露[27] - 不得越权行事[28]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重审[30] - 部分董事认为问题可暂缓表决[31] - 秘书记录会议并办理决议公告[32][33][36]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可书面说明意见[35] - 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6]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39]
海得控制(00218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28 18:47
审计制度人员设置 - 公司内部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4]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报告[7] 审计报告时间 - 审计报告初稿需在资料齐备后一周以内出具[15] - 正式审计报告需在审批程序完成后5天内出具[15] 审计后续处理 - 被审计对象需整改并反馈,内审部督促和跟踪[18] - 内部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公司内部评价等决策依据[18]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对象违法违规按情况处理[19]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违规依规处理[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1][22] - 制度自2025年11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
海得控制(00218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8 18: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选聘议案[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7] 选聘评价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9] 聘用与披露 - 股东会通过后签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11] 费用与改聘 - 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原因[12] - 拟改聘需公告前任情况等[15] 监督与制度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在年度评价中[19] - 制度2025年11月29日发布,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21][24]
海得控制(002184)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1-28 18:47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职权行使 - 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8][9] 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1][12] 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会议通知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