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002194)
搜索文档
机构风向标 | 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2家
新浪财经· 2025-10-28 09:54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共有2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为705.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1] - 机构投资者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 - 相较于上一季度,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了0.91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公募基金共计1个,为南方中证1000ETF,其持股减少占比小幅下跌 [1] - 本期较上一季度未再披露持股情况的公募基金共计29个 [1] - 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主要包括华夏中证1000ETF、广发中证1000ETF、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ETF、富国中证1000ETF、博时湖北新旧动能转换ETF等 [1] 外资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季度持股减少的外资基金共计1个,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持股减少占比小幅下跌 [1]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3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履职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5] 报告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直接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0] 决策与权限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审计委员会应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2] - 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12]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4] 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可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向法院诉讼[1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5]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7] - 审计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换其职务[1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记录与生效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19] - 本细则规定与后续法规或章程不一致,按后者执行并修改细则[21]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
武汉凡谷(00219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34
独立董事职责 -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职尽责[2] - 审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核查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2]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2] 流程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实地考察[1] - 财务总监在审计前提交材料,公司安排见面会[2] 特殊情况处理 - 对年报事项有异议,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 沟通协调 -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34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紧急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记录保存与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3]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5]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34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4] 下设小组与会议规则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4]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换[11] 会议举行与决议通过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2] - 本细则于2025年10月修订[1]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8:3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须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同意可豁免[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4]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3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8] - 董事、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1] -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份(特殊情况除外)[11] - 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1] 股份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1] - 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1] 申报与公告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T+1日书面申报给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在T+2日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15] - 公告内容含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等[15]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出现特定违规情况,董事会应披露违规买卖情况、补救措施等[16] - 董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6] - 发现违法违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报告[16] 责任承担 - 董事、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和公司处分[18]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违规,承担证监会处罚、深交所处分和公司处分[18]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有冲突按后者执行并修改制度[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武汉凡谷(00219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2025-10-27 18:34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委托理财总额占净资产5% - 50%,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6] - 委托理财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占净资产0.5%以上,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6] - 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占净资产5%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6]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顾问同意[6] - 未达董事会标准,总经理(总裁)审批后操作[6] 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期限不超十二个月[7] - 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7] 委托理财管理 - 财经管理部每月编制委托理财盈亏报表[13] 信息披露 - 披露委托理财事项含目的、金额等内容[1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披露相关情况[16] - 委托理财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措施[16] 人员与制度规定 - 委托理财执行人员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投资情况[17] - 违规致使公司受损或收益低预期处分责任人[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与国家后续规定不一致按后者执行并修改[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武汉凡谷(002194)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34
制度内容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4] - 发布信息和回复要真实、准确、完整,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审核流程 - 证券部收集问题、拟订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10] - 董事会秘书审核,重要或敏感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10] 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武汉凡谷(00219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8:34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需在收到董高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6] 任职限制 - 董高8种情形不得任职[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7] - 董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义务与协议 - 董高忠实义务离任后3年有效[11] - 高管离职遵守竞业限制协议[11] 追责与审计 - 公司可对未履职董高追责追偿[9] - 审计委可对离职董高启动离任审计[15] - 公司可聘事务所审计,费用自担[15] - 审计结果作追责依据,记入诚信档案[15] - 拟离职董高应明确未履行承诺事项[17] - 离职董高可15日内申请复核追责决定[17] 制度相关 - 制度按法律和章程执行,不一致以章程为准[19] - 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