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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意隆(0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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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意 隆(002209)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29 21:03
为规范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 为,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 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应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 ...
达 意 隆(0022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29 21:0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督促上述人员遵守 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 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 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者重要领导责任,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本人应当引咎辞去 现任职务。 第三条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咎辞职: (一)无故不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不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且给公司造成重大 ...
达 意 隆(002209)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9-29 21:03
捐赠财产 - 公司可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质[5] 捐赠类型 - 救济性捐赠是向受灾地区、慈善团体及弱势群体提供的生产生活救济捐赠[6] - 公益性捐赠是向教育、科学等事业和环保、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6] 审批流程 - 单笔不超50万元(含)的对外捐赠由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后实施[9] - 单笔5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对外捐赠由董事长审批,报董事会备案后实施[9] - 单笔或年度累计捐款超500万元但未超1000万元(含)的对外捐赠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 - 单笔捐赠或年度累计捐款超1000万元或达规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捐赠,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0] 申请与管理 - 对外捐赠申请应包含捐赠事由、对象、途径等内容[10] - 各分支机构涉及对外捐赠需上报公司有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捐赠[10] - 经批准的对外捐赠事项应建立备查账簿登记,并报财务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10]
达 意 隆(0022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29 21:0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管理与入档事宜[2]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2]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十年[14] - 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6] 保密要求 - 知情人需签保密协议,未公布前不得泄露谋利[11] - 依法披露前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9] 报送要求 - 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14] - 重大事项需制作备忘录并报送[17] - 披露特定重大事项时报送档案[19] - 事项变化或股票异动需补充报送档案[19] - 报送档案时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20] 违规处理 - 违规知情人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赔偿并追法律责任[23] 交易自查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自查交易情况[23] - 发现问题核实处理并披露报送[23]
达 意 隆(0022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29 21:0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州达意隆包装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审计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审计委员会独立 董事人数低于二分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审计委员会成 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
达 意 隆(0022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29 21:0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职权与规定 - 成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4]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6] 薪酬方案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达 意 隆(002209)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29 21:03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2] - 为关联方担保,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3] 审批程序 - 董事会审议前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聘外部机构评估风险[6]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七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 合同签署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责任人审查内容[12]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不得越权[13] 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审批和披露[15] - 财务部门经办、证券部协助办理担保事务[17] - 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出现问题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18] - 被担保人未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9]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19]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0]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供资料[22]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在指定报刊披露内容及占比[22]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及时披露[23] 责任处分 - 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7]
达 意 隆(00220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29 21:0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部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 条款限制。会议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特快专递或者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会 议通知的发出日期。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通知,在此情况下,会议通知至少应 ...
达 意 隆(0022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9-29 21:03
公司管理架构 - 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若干,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监督[8]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按分工主管相应部门[9]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拟定财务会计制度[10]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13]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6] 考核与生效 - 总经理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1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0]
达 意 隆(0022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29 21:03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 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