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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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2)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3)内部董事: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在公司领取 薪酬的董事; (4)职工代表董事: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5)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其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对公司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重大融资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 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会成员人数不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战略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席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席既不履行职责,也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报告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等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 司内幕信息炒作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 ...
大为股份:第三季度净利润415.6万元,同比增长125.60%
新浪财经· 2025-10-23 19:17
大为股份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2.2亿元,同比下降9.66%;净利润为415.6万元,同比增长125.60%。前 三季度营收为8.79亿元,同比增长9.90%;净利润亏损752.62万元,同比减少71.58%。 ...
大为股份(00221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特别规定(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6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 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 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 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使用: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 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大为股份(002213) -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10-23 19:16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李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玲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 玲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李 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 意聘任朱慧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朱慧芬女士具 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 朱慧芬女士联系 ...
大为股份(002213)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23 19:16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 规定。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 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6 月 4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 ...
大为股份(0022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10-23 19:16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 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的规定不 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9月30日,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7,260,380 元增至人民币237,442,920元,公司股本由237,2 ...
大为股份(00221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0-23 19:1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号 | | | | 1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 |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 | | 订本章程。 |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 | | (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2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 | |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由原深圳市特尔佳运输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 | 司。公司由原深圳市特尔佳运输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