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0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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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公司经营管理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9] - 会议提前一天发放文件,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9]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保证真实性[13] - 重大事项发生2日内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抄送董事会秘书[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5]
大为股份(002213)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证券投资审批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4] - 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披露[4] - 审批权限不符以现行规定为准[4] 投资规则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额度[5] - 以自身名义设账户,不得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3]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3] 其他规定 - 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2] - 遵守信息管理和披露规定[7] - 违规获利需交收益并受处分[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订亦同[13]
大为股份(0022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公司在各子公司设立重大事项联络员,负责重大事项报送的联络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
大为股份(0022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为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下 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 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的报酬。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提人选建议和材料[10]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可多种方式进行并决议[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7]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2)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3)内部董事: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在公司领取 薪酬的董事; (4)职工代表董事: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5)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其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对公司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重大融资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 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会成员人数不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战略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席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席既不履行职责,也 ...
大为股份(0022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1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三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 事 第一节 董事任职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