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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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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礼登)
2025-03-21 21:33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4] - 2024年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 2024年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 - 2024年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 独立董事情况 - 独立董事2024年亲自出席董事会8次、列席股东大会1次[4] - 独立董事2024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8个工作日[6] 公司决策 - 2024年7 - 9月审议通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4年8月同意董事会成员由9名增至10名,增选1名独立董事[9] - 2024年8 - 9月同意聘请毕马威为H股申报会计师[9] 审计机构 -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10] 关联交易 - 2024年与朗晟新能源、朗晟新材料合计日常关联交易不超1.3亿元[10] - 2025年与比亚迪日常关联交易不超20亿元[12] - 2025年与朗晟新能源、朗晟新材料合计日常关联交易不超5亿元[12] 报告披露 - 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12]
盛新锂能(00224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3-21 21:33
2024年会议情况 - 召开8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出席并赞成议案[3] - 召开1次年度、2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1次[3] - 独立董事召集4次专门会议、6次审计会、3次薪酬考核会[3][4] 其他事项 - 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7] - 三次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9]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加强法规学习与沟通[10]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11]
盛新锂能(002240)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马涛)
2025-03-21 21:33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马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曾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业务董事、收购兼并部董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朴远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衡益特陶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 ...
盛新锂能(002240)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3-21 21:31
| 四川盛屯锂业有限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44,220.39 | 108,193.96 | 121.79 | 126,747.99 | 225,788.15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 遂宁盛新锂业有限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175,828.70 | | 175,828.70 |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公司 | | | | | | | | | | | 四川致远锂业有限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1,087.48 | 148,050.04 | | 169,137.52 |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公司 | | | | | | | | | | | 金川奥伊诺矿业有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48,429.71 | 458.04 | 0.64 | 48,887.11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限公司 | | | | | |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1 21:3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 师事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 ...
盛新锂能(002240) - 关于转让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购置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3-21 21:31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5-0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购置办公用房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 并购置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对经营办公用房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将持有的 四川盛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科技")5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交易前,公司和盛屯集团各持有盛屯科技5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 持有盛屯科技股权;同时,公司拟向盛屯科技购置其建设的2栋办公用楼,交易 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该房产将用于公司经营办公自用,不对外出 租。 2、盛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并持有盛屯科技5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盛新锂能(002240) -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3-21 21:3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3 月26日(星期三)15:00至17:00时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 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微信扫描以下小程序码或登录 "https://eseb.cn/1mN2qSPySlO",进入"盛新锂能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界面 即可参与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公司 将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邓伟军 先生、独立董事周毅女士、财务总监王琪先生、董事会秘书雷利民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5-02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
盛新锂能(002240)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21 21:31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
盛新锂能(002240) -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3-21 21:31
担保额度 - 2025年度拟为子公司担保不超110亿,高负债子公司不超35亿,低负债不超75亿[1] - 金川奥伊诺矿业新增担保75亿,占比62.36%[4] - 印尼盛拓锂能新增担保35亿,占比29.10%[4] 子公司情况 - 四川致远锂业负债率42.40%,担保余额108500万元[4] - 遂宁盛新锂业负债率43.24%,担保余额137000万元[4] - 印尼盛拓锂能负债率84.77%,担保余额138728.07万元[4] 其他要点 - 担保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2] - 截至公告日,实际对外担保余额465112.57万元,占比38.67%[12] - 无逾期、涉诉及败诉担责的对外担保情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