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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09 18:42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28、29 层 邮政编码: 518035 28&29 Floor, Landmark, No.4028 Jin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35, P.R.C. Tel: 0755-33988188 Fax: 0755-33988199 Http://www.junzejun.com 电子信箱(E-mail): jzj@junzejun.com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市君 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两名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兆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18: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6: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公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 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公直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
兆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18:42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 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 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3,426,165.15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 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同意选举谢梦珊女士、刘钰铭女士、丁玲女士为公司本次员工持 1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经推选,谢梦珊女士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 员任期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
兆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6:28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 下: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调 整,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 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2 月)。 本议案尚需提 ...
兆新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06 16:28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提议召开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 ...
兆新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06 16:2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 员: (一)内部董事:指由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非由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四)内部监事:指由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监事; (五)外部监事:指非由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 监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 ...
兆新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06 16:2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兆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治理准则》、《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1 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及能力、或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等情形下在任期内被 解除董事职务,公司应按该名董事在公司任职董事年限 ...
兆新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6:28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将在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七届董事、监事,并拟于 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后聘请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受聘之日起计算,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 年 12 月)。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 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 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 ...
兆新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2024-12-06 16:28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同时抵押公司海南分公司名下不动产。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 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兆 核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办理授信业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相应工作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 额度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 ...
兆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4 15: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24年12月9日 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4-097)。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 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