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002256)
搜索文档
兆新股份(00225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7: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按程序处理并披露[18]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披露、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18]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金额及溢价超标准需额外遵守要求[21]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除为关联人担保外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定价及管理 - 关联交易定价可依据政府定价等[9] - 应防止关联方干预经营,确保交易价格公允[10] - 财务部应跟踪关联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11] 关联交易额度与协议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0]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并披露[24]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多环节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交易累计与豁免 - 与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26]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审议与披露流程 - 关联交易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判断决议,符合标准报股东会审议[30] - 需审议的关联交易应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30] - 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5] 其他规定 - 董事等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 应予回避的董事应表明回避情形[30] - 股东会可聘请专业人士出具关联交易判断意见,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31] - 违背回避规定的关联交易决议无效,相关人员对公司损失负责[32]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34]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34]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董事会违规关联交易[34] - 总经理未履行关联交易报告义务,董事会可给予处分[36]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38]
兆新股份(0022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7:31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0] - 可在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3] - 基本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3] 沟通与披露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5]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6] - 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及时公布应披露信息[7] 说明会与调研 - 召开说明会应提前公告并在非交易时段[12] - 特定情形应及时召开说明会[12]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15] 信息处理与记录 - 建立互动易平台信息处理机制[20][21] - 活动后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5] - 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人员签字,可录音录像[17] 责任与培训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组织协调[27] - 董办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27]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30] 其他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4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4]
兆新股份(0022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7: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1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 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 ...
兆新股份(00225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17: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的薪酬和绩效管理,构建科学的、符合企业管理现状的考核体系,推动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业 绩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高管,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三条 薪酬结构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总收入=年度薪酬+年度奖金,其中年度薪酬由基础年薪及津补贴构成, 具体标准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一)基础年薪=固定薪酬 70%+绩效薪酬 30%,按月发放,并依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 进行浮动调整。 (二)津补贴:如餐补、出差补贴、专项补贴、岗位等其他津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按公司 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年度奖金:根据高管在公司履职 ...
兆新股份(00225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7: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本细则项下"董 事"的人员范围除非特殊说明,均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 ...
兆新股份(0022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7: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
兆新股份(00225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7: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 ...
兆新股份(00225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17: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不包括 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行为。 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参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的产业基金等结构化主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 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 方提供反担保。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咨询和决策机构,公司 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1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 ...
兆新股份(0022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7:3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的行为,促进公司独立董事依法依规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 ...
兆新股份(002256)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7:31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 理人员,对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 接责任,负责制定财务战略,参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跟踪年度计划的落实 情况,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针对差异现象分析其真实原因,管理公司日常的 财务运作,制定、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运用现代财务投资、分析理念,为追求公 司价值最大化服务。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 务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