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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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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 -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2025-10-27 21:13
资产出售 - 公司拟出售昌平区两套不动产盘活资产[3]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通过出售议案,预计损失2345.61万元[3] - 标的资产账面原值5061.55万元,净值4467.70万元,评估值2330.21万元[6] - 两套不动产成交总价2313.08万元[7] 交易相关 - 交易对方为北京玮云科技,王玉祥、张亚翠各持股37.50%,闫宗海持股25.00%[5] - 买受人分2期付款,出卖人收齐款3日内交房,双方15日内办过户[7][8] 损失累计 - 2025年初至今出售资产累计预计损失2608.66万元[11]
东方雨虹(002271) - 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2025-10-27 21:13
债权债务情况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作为债权人债权账面价值19877.01万元,作为债务人债务账面价值2493.15万元[3] - 公司作为债权人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80%,作为债务人占比为0.10%[4] 公司股权结构 - 绿地集团注册资本1405421.8314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第一大股东持股25.88%,第二大股东持股25.82%,第三大股东持股20.55%[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资产总额109990811.68万元,负债总额98070621.22万元,归母所有者权益6402153.48万元[6] - 2024年绿地集团营收24063973.49万元,归母净利润 - 1555200.88万元[6] 房产债权及抵偿情况 - 绿地集团北京昌平绿地慧谷中心12号楼401室债权账面价值19151222.79元,评估价值10470200元[9] - 绿地集团北京昌平绿地慧谷中心12号楼402室债权账面价值19221568.95元,评估价值10449200元[9] - 四方协议之一抵付18205682.19元,剩余房款2061145.81元协商另行签订工抵协议[10] - 四方协议之二抵付2061145.81元[11] - 四方协议一、二所涉抵债资产已完成过户,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19151222.79元[12] - 北京昌平绿地慧谷中心12号楼402室房屋总房价20341272元[13] - 四方协议三中丙方对甲方10847836.78元债权转让给乙方抵房款[13] - 四方协议四中丙方代丁方支付2736497.53元房款,对应债权转让抵房款[14] - 五方协议一中丙方对甲方4464542.25元债权转让,代付房款抵房款[15] - 五方协议二中丙方对甲方344300.19元债权转让,代付房款抵房款[17] - 五方协议三中丙方对甲方1948095.25元债权转让,代付房款抵房款[18] - 四方和五方协议所涉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19221568.95元[21] - 北京密云绿地朗山房源总价299072030元,工抵支付239257545元[21] - 北京密云绿地朗山协议所涉已过户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58908266.19元[22] - 债务重组涉及购买整体房源总价71838815元[23] - 已完成过户的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3728253.48元[24] - 次供抵房屋总价款为1232174元[24] - 已完成过户的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1120772.05元[25] - 房屋总价款903764元,冲抵金额878841.2元,剩余价款24922.8元[26] - 已完成过户的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859617.58元[27] - 抵偿房屋总价为2513976元,抵偿金额为2382820.13元[27] - 已完成过户的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2160820.13元[27] - 部分房屋作价3752641.2元用于抵偿债务[27] - 已完成过户的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2900416.38元[28]
东方雨虹(002271)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整合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21:13
制度修改 - 取消监事会,将“监事会”职责统一修订为“审计委员会”[1][4] - 拟将原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4]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5][6]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4.36315528亿元,修订后为23.88699866亿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88,699,866股,均为普通股[9]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时间和比例限制[14] - 公司回购股份有不同的期限规定[14] - 公司相关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2][16][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为公司利益诉讼[1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等[21][2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3] 董事与监事 - 非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39]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有差额选举和累积投票制等规定[32][33][34][35]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44]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46]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7]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8]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7]
东方雨虹(00227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冬青)
2025-10-27 21:13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提名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冬青为北 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 ...
东方雨虹(00227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冬青)
2025-10-27 21:13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10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朱冬青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 ...
东方雨虹(00227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晞)
2025-10-27 21:1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郭晞为北京 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106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东方雨虹(00227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晞)
2025-10-27 21:1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郭晞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109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 ...
东方雨虹(002271) -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10-27 21:13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10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 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总额为68,785.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 ...
东方雨虹(00227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易冬)
2025-10-27 21:13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10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易冬为北京 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 是 ...
东方雨虹(00227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7 21:12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11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