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0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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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21:12
会议相关 -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1]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全票同意[1]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全票同意[2] 公告发布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28日刊登[1] -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于2025年10月28日刊登[3]
东方雨虹(002271)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21:11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9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 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 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 ...
东方雨虹: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21:11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财务与经营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防水材料销售,占比69.71% [1] - 同期,砂浆粉料业务收入占比14.71%,其他业务收入占比8.39% [1] - 防水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占比6.26%,其他业务收入占比0.94% [1] 市场表现 - 截至发稿时,公司收盘价为13.27元,市值为317亿元 [1]
东方雨虹(00227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21: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70.32亿元,同比增长8.5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206.01亿元,同比下降5.06%[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亿元,同比下降26.5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10亿元,同比下降36.61%[5] - 营业总收入为206.01亿元,较上年同期216.99亿元下降5.0%[26] - 净利润为7.86亿元,较上年同期12.61亿元下降37.6%[2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0亿元,较上年同期12.77亿元下降36.6%[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4元,较上年同期0.52元下降34.6%[27] 成本和费用 - 财务费用为1.20亿元,其中利息费用为1.08亿元[26] - 研发费用为3.43亿元,较上年同期4.19亿元下降18.2%[26] - 信用减值损失为-7.20亿元[26]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5.18亿元,同比下降12.7%[29]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4.46亿元,同比下降15.2%[29] 现金流状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84.56%[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04.95亿元,同比下降5.4%[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6亿元,相比上期的-4.92亿元实现由负转正[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8亿元,相比上期的-10.86亿元净流出收窄15.5%[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0亿元,相比上期的-19.64亿元净流出扩大51.8%[3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为8.15亿元,同比下降9.2%[2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95.44亿元,同比增长16.6%[3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46.36亿元,同比增长54.3%[3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37.64亿元,较期初减少48.15%[9] -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为14.55亿元,较期初增加121.97%[9] -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61.54亿元,较期初增加33.41%[9] -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2.82亿元,较期初大幅增加854.70%[1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7.6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2.59亿元下降48.1%[2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为86.8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3.41亿元增长18.3%[2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9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38亿元增长30.0%[2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为14.5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55亿元增长122.1%[23] - 资产总计为425.59亿元,较期初447.15亿元下降4.8%[24][25] - 短期借款为61.54亿元,较期初46.12亿元增长33.4%[24] - 合同负债为26.25亿元,较期初36.64亿元下降28.4%[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为33.14亿元,较期初的68.02亿元下降51.3%[30] 投资和收购活动 - 报告期末商誉余额为6.98亿元,较期初增加96.87%,主要因新增收购事项[9] - 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为-922.92万元,同比收益减少191.44%[1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商誉为6.9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54亿元增长97.1%[23] - 公司收购智利Construmart S.A. 100%股权,交易对价约1.23亿美元(约8.8亿元人民币)[19][20] 股东结构和股权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9,687户[12] - 第一大股东李卫国持股比例为20.38%,持股数量为486,774,150股,其中405,299,665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 - 李卫国质押股份数量为225,452,198股[12] - 第二大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85%,持股数量为378,557,99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2] - 公司股东许利民持股比例为3.03%,持股数量为72,269,250股,其中54,201,93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 - 境外法人德弘美元基金二期持股比例为1.92%,持股数量为45,969,375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2] - 境外法人科威特政府投资局持股比例为1.72%,持股数量为41,013,315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2] - 股东向锦明持股比例为0.93%,持股数量为22,169,323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12] 项目投资和建设 - 广州市花都区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园项目总投资额为30亿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已部分投产[14] - 济南市天桥区山东区域总部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投资8亿元,截至报告披露日生产基地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16] - 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总投资额为20亿元人民币[17] - 武汉东方雨虹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90%,出资2.25亿元人民币[18] - 江西吉安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总投资额为10亿元人民币[18] - 华砂矿业(吉安)有限公司以1.005亿元人民币竞拍获得探矿权[18] 盈利能力指标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54%,同比下降1.14个百分点[5]
东方雨虹(002271)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59
业务品种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2]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额度期限 - 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5] 业务管理 - 决策机构为董事会和股东会,财务中心经办,审计部监督[6] - 内部操作流程含方案分析等环节[9]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独立[11] 风险防范 - 开展业务前要遵守法规、选好金融机构、安排人员[13]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防范操作风险[14] - 业务损益及浮动亏损达一定金额应向交易所报告披露[17]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批准后实施和修订[20]
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0:59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两天通知,或全体同意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2] 其他 -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并配专人[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20:5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程序,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内 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程。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 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 ...
东方雨虹(002271)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59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8]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9] 超募资金限制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特定投资基金除外[9] 项目流程 - 风险投资项目意向由多部门提出,战略投资部分析评估并形成建议书[11] - 董事会秘书核查并组织评估上报[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事前审查,属股东会权限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12] - 项目批准后由战略投资部组织实施并负责日常管理[12] - 项目处置流程、审批权限与批准时相同,处置后董事长组织评估并报告[12] 决策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是风险投资决策机构,重大风险投资由股东会审议[14] 风险管控 - 建立健全风险投资防火墙制度,确保人员、信息等严格分离[17] - 董事会秘书指派专人跟踪进展及安全状况[17] - 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账户管理,严禁违规操作[17] - 财务部指定专人统计类别、资金并及时对账[17] - 战略投资部可外聘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研究论证[17] - 战略投资部及财务部至少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编制报告[18] 信息披露 - 风险投资按深交所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风险投资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21] - 证券投资披露投资概述、内控制度等内容[21] - 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情况[22]
东方雨虹(0022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59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 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 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 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
东方雨虹(00227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5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24]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决策审议规定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会议召集与主持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19] 独立董事权利 - 公司未按规定对独立董事提出事项作出说明或披露,独立董事可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1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27]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7]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2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2][23]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