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002273)

搜索文档
水晶光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1 17:22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宗彦、甘为民、张宏旺、方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
水晶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1 17:22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理层进 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 为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水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 ...
水晶光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1 17:21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3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 2011 7 日 组织形式 | 年 | 月 | 18 | | |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注册地址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 | 128 | | | 号 | | | | | | 首席合伙人 |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 | | | 238 | | | | 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 | 注册会计师 | | | | | | 2,272 | | | | | 人 | | 数量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 | | | 836 | | | | 人 | | | 2022 年(经审 ...
水晶光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1 17:21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 名、选任、更换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水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 ...
水晶光电: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3-21 17:21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4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结项,并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结余募集资金 4,420.79 万元(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1号)核准,公司 ...
水晶光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1 17:21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依法 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较好地保障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就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至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共 5 次监 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 ...
水晶光电: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3-21 17:2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水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或"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水晶光电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1 号)核准,公司向 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票 172,943,88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249,999,995.8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6,383,909.28 元(不 ...
水晶光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1 17:21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定期评价其执行效果,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的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存在 不能防止和发现错误的可能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
水晶光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1 17:21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413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水晶 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
水晶光电: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3-21 17: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2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1 号),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