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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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0023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2025-11-25 18:32
信息披露管理 - 规范董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 - 董高保证报告和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4] 重大事项报告 - 控股股东等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 - 董高报告重大事项通报董事会秘书[4] - 高管及时报告公司重大事件[5] 保密与活动限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公布前保密[3] - 未经同意或授权不得进行投关活动[7] 监督与协调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行为[5]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5]
日海智能(0023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32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6] - 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7]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本公司股份[9]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2] - 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4]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4] - 权益分派或减资缩股导致股份变化,可同比例增减当年可转让数量[15] 股份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的2% [15]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六个月[16] - 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8] - 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完成计划或期限届满需披露结果公告[18] 交易申报与违规处理 - 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22]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情况[22]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3] 制度相关 - 制度所称“超过”不含本数[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25] - 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法规等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25]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5]
日海智能(002313) - 业绩预测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32
业绩预测 - 财务部负责业绩预测,预告披露日前10天通知子公司[4] - 业绩预测主要数据应有依据,差异大需提交说明[5] 业绩预告 - 年度经营业绩7种情形、半年度3种情形需按规定时间预告[7] - 年度、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特定每股收益情况可免披露[8]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且扣除后营收低于3亿需预告[7] 业绩快报 - 披露业绩快报后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需修正[11] 责任认定 -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为业绩预测直接责任人[12] - 董事长等对业绩预测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3] 差错处理 - 业绩预告或修正公告重大差错由审计部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审计部查实原因更正并报董事会追责[13] 责任追究 - 5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3] - 追责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利[13]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5种[13]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4]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4]
日海智能(0023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3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暂缓、豁免披露报告相关内容[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披露要求 - 暂缓披露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7]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8]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相关事项[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8] 审核与保存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有内部审核程序[9] - 相关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9] 责任追究 - 不符合条件处理或应披露未披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1]
日海智能(0023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3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9] 登记备案要求 - 相关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13]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制作备忘录,报送深交所和深圳证监局备案[14] - 股东等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并分阶段送达公司,完整表格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保密责任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17]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控制知情人员范围,重大信息文件专人保管[17]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分并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8]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悖按有关规定处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一事一记,填报获取方式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四部分填列[24]
日海智能(0023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8:32
人员管理 -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和团队接受董事会考核,薪酬由董事会决定[22] 授权审批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低于500万元的对外投资[12]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低于500万元的购买、出售资产行为[12]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15] - 三分之一以上高管联名提议,总经理应召开临时会议[15] 报告与奖惩 - 总经理每年向董事会作定期业务报告[19] - 完成年度指标获奖励,未完成受处罚[22] 细则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4] - 细则与法律不一致按国家规定办理[24]
日海智能(0023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32
董事及高管离职 - 离职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文件[8] - 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时生效[4][5] - 股东会或职工大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 - 任期结束后三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离职异议处理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1]
日海智能(0023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18:32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决议通过条件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0] - 公司应在股东会做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9]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互联互通机制股票名义持有人,按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除外,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1]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2]
日海智能(0023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3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报告[12] 重大风险事项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达1000万元以上属重大风险事项[14] 信息报告制度 - 各部门及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重大信息进展[20]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后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1]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重大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21]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含原因、协议、批文等[2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各部门及时报告[25] - 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提供资料[2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并备案,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报送[25] - 总经理等敦促各部门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26] 保密与责任 - 董事等对未公开披露信息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7]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27]
日海智能(0023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18:32
担保条件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标的限于银行存单等[3] -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可要求其他股东按比例履行义务;范围外需对方反担保[6] 审议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累计超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董事会对担保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申请与管理 - 申请担保需提交担保申请书等资料[8] - 担保合同由专人保管,注意时效期限,财务部加强管理[13] - 法律规定需登记的担保,责任人要办理登记[13] 监控与披露 - 财务部监控担保合同履行期,定期监测被担保人情况[1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披露信息[14]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披露[14] 责任与处理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4] - 法院受理被担保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与分配[14] - 公司违规担保应披露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7] - 未经审批自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单位和个人承担经济责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