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0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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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6 18:2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2月27日14:3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3日[3]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8:30 - 11:30、13:00 - 17:00[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27日,代码为362319,简称为乐通投票[1][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27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27日9:15至15:00[18] 议案通过要求 -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及住所表述、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需1/2以上通过[6] 联系方式 - 会议联系人是郭蒙、杨婉秋,电话为0756 - 6886888、3383338[10] - 传真号码为0756 - 3383339,地址在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10] - 邮编为519085,邮箱为lt@letongink.com[10]
乐通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8:2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1] -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1] -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1] 议案内容 - 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 聘请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 表决结果 -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 表决结果为通过[6]
乐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8:2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7位董事全到[1] - 决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0] 议案相关 - 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1][3] -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需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7] - 三项议案表决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5][8][11]
乐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2-03 18:51
股份质押情况 - 优悦美晟本次质押663万股,占所持69.99%,占总股本3.17%[1] - 大晟资产及优悦美晟半年内到期质押599万股,融资余额1.05亿[3] - 大晟资产及优悦美晟一年内到期质押2599万股[3] 持股及质押比例 - 大晟资产持股5199.9959万股,质押后占49.98%,总股本12.41%[4] - 优悦美晟持股947.251万股,质押后占69.99%,总股本3.17%[4] - 二者合计持股6147.2469万股,质押后占53.06%,总股本15.57%[4] 股份限售冻结 - 优悦美晟已质押股份限售等663万股,未质押284.251万股[4] - 二者合计已质押限售等663万股,未质押284.251万股[4] 其他 - 优悦美晟质押融资与经营无关,还款用自有或自筹资金[3] - 大晟资产及优悦美晟资信好,质押风险可控,不影响控制权[5]
乐通股份: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4-11-13 19:45
股票发行 - 发行股票数量为9,472,510股,价格13.46元/股[35] - 募集资金总额127,499,984.60元,净额120,877,343.09元[35] - 股票上市数量9,472,510股,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35] - 特定对象认购股票限售期18个月,衍生股份同安排[36]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63] 股权结构 - 发行前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999,959股,占比26.00%[81] - 发行后其持股占比24.82%,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52%[82] - 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变[84] 财务数据 - 2024年1 - 6月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 - 0.086元/股,发行后 - 0.082元/股[85] - 2024年6月30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0.32元,发行后0.88元[85] - 2024年6月30日流动资产27,401.75万元,非流动资产33,858.29万元,资产总额61,260.04万元[94] - 2024年1 - 6月营业收入20,000.88万元,营业利润 - 1,696.98万元,净利润 - 1,711.50万元[96]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2.86万元,投资 - 548.57万元,筹资 - 561.41万元[98] - 2024年1 - 6月流动比率0.50倍,速动比率0.42倍,资产负债率(合并)89.52%[99] 业务情况 - 油墨制造业务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90%[45] - 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报告期内占比低[45] - 油墨制造板块主要产品有中高档凹印、柔印、网印油墨等[46] - 2015年完成轩翔思悦控股权收购,拓展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48] 市场环境 - 互联网广告市场近年来增长率总体放缓[48] - 受政策等因素影响,游戏类等行业广告投放量下滑[48] - 互联网用户数量接近饱和,可变现流量趋于峰顶[48] - 传统互联网广告投放效率因视频、直播类兴起下滑[48] 其他 - 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13日,上市于2009年12月11日[44]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44] - 2023年3月7日至2024年9月13日多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议案[53][54] - 2023年9月20日深交所审核通过发行申请,11月7日获证监会注册批复[55][56] - 2024年10月29日完成发行,主承销商收到认购资金并划转,10月30日完成验资[58][60][66] -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7] - 2024年11月6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受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68]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72] - 保荐人认为发行定价和对象合规[73][74] -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取得必要授权与批准,结果符合规定[75] - 乐通股份与长城证券签署保荐和承销协议,指定张涛、杨虎为保荐代表人[105] - 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发行实质条件[109] - 备查文件包括上市申请书、保荐协议等[112] - 备查文件查询地点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3] - 备查文件查询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外每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4:00 - 17:00[114]
乐通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2024-11-13 19:41
股票发行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472,510股,发行价13.46元/股[1] - 募集资金总额127,499,984.60元,净额120,877,343.09元[1] - 募集资金于2024年10月29日汇入指定账户[1] 股本变化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增至209,472,510股[2] 人员情况 - 公司董监高未参与本次认购,持股数量未变[2]
乐通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3 19:41
公告信息 - 乐通股份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1] -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14日[3]
乐通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4-11-13 19:41
股份发行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9472510股[1] - 2023年11月7日,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1] - 2024年11月6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受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1] 承诺履行 - 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履行承诺且正常履行[2][3] - 公司及关联方承诺不向认购对象提供资金等且正常履行[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等承诺且未违反[3][4][6] 股份认购 - 优悦美晟认购乐通股份2023年度股票金额不低于12750万元[5] - 认购股份数量不低于9472510股[6] - 认购新增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5] - 认购资金来自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5] - 发行结束18个月内不转让优悦美晟权益[6]
乐通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11-13 19:4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 SECURITIES CO.,LTD.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长城证券")接受珠海市乐 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乐通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乐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人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 ...
乐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1-06 18:54
股份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大晟资产2024年11月7日解除质押2600万股[1][2][5] - 解除质押股份占大晟资产所持股份50.00%,占总股本13.00%[2] - 大晟资产持股51999959股,比例26.00%[3] - 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25990000股,风险可控[3][4] - 大晟资产无侵害公司利益情形,质押不影响经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