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00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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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1 18:2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4.074亿元,同比增长0.88%[16][23]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88%至4.074亿元[53] - 营业总收入为4.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7%[1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9亿元,同比下降22.90%[16][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9亿元,同比下降18.19%[16][23] - 净利润为1.1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9%[15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9%[153]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910,019.85元[83] - 基本每股收益0.31元/股,同比下降22.50%[1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同比下降22.5%[1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2%,同比下降0.69个百分点[1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38%至1.269亿元[53] - 营业总成本为3.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152] - 销售费用为7139.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2%[152] - 研发费用为6506.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152] - 原材料成本同比下降20.41%至3911.26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降至34.24%[58] - 财务费用变动72.24%主要因利息收入减少[54] - 财务费用变动72.24%至-246.85万元,因利息收入减少[59] - 信用减值损失下降85.66%至216.55万元,因坏账准备增加[59] - 支付给职工现金同比增长7.4%至2.007亿元[15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软件与信息化营业收入18932.41万元同比下降1.64%[24] - 环保智能仪器及运维与服务营业收入12315万元同比下降19.16%[28] - 运维与服务营业收入12158.26万元同比上升5.88%[28] - 电力智能仪器及运维与服务营业收入9497.47万元同比增长61.22%[28] - 电力智能仪器及运维服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61.22%至0.950亿元[55] - 环保智能仪器及运维服务收入同比下降19.16%至1.231亿元[55] - 环保智能仪器收入暴跌97.07%至109万元[55] - 软件与信息化业务毛利率达88.30%但同比下降6.55个百分点[56] - 电力软件产品及项目营业成本同比暴涨223.82%[56] - 期末在手未执行订单2.84亿元[28] 各地区表现 - 销售和服务范围覆盖全国除港澳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33] - 公司完成的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数量行业排名领先,在浙江、江苏、四川、河南、北京及重庆等地占据较大市场份额[4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参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方案推动AI与机器人技术应用[29] - 国家能源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试点聚焦构网型技术等七个方向[30] - 国务院通过人工智能+行动意见推动AI规模化商业化应用[30] - 公司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获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32] - 公司电力工程造价工具软件获定额管理总站重点推荐[32] - 公司与两大电网、五大发电集团、两大辅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33] - 公司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西省电力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南昌市电力建设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优势创新团队等战略级创新载体矩阵[35] - 公司是国内电力高压设备在线监测领域从事时间较早、规模领先、市场份额领先的企业[38] - 公司拥有多项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及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40] - 公司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参与制定相关行业技术标准[41] - 公司首创环境监测数据采购模式并在全国广泛应用[43] - 公司自主研发五参数分析仪、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并取得计量证书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44] - 公司开发水质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空气质量数据管理平台、基于状态的精准运维系统等系统平台[44][4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5亿元,同比增长24.89%[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4.89%至1.335亿元[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4.9%至1.335亿元[1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激增362.23%至951万元[5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362.23%至950.93万元,因处置投资性房产[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362.2%至950.9万元[15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10.8%至4.3亿元[15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激增234.4%至1.344亿元[158] - 分配股利偿付利息现金支付同比下降56.5%至1.343亿元[159]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41.3%至3317.2万元[161]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50.8%至2.639亿元[16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31.06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7.17%[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370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5.21%[16] - 货币资金减少40.38%至3.57亿元,主要因回购股票及分配股利[58][6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5668亿元,较期初5.9823亿元下降40.4%[14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924亿元,较期初4.8779亿元增长0.9%[143] - 存货期末余额为1.5137亿元,较期初1.2405亿元增长22.0%[143] - 存货增长至1.51亿元(占总资产4.87%),因合同履约成本增加[62] - 预付款项增长76.96%至1827.50万元,因项目采购付款增加[58][62]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827.5万元,较期初1032.7万元增长76.9%[143] - 应收款项融资增长53.90%至2314.08万元,因承兑汇票增加[58]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2314.1万元,较期初1503.7万元增长53.9%[143]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2860.5万元,较期初2265.7万元增长26.2%[143]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1.3259亿元,较期初13.1949亿元下降14.2%[1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从197.35亿元增至202.63亿元,增长2.68%[144] - 长期股权投资从17.95亿元略降至18.30亿元,减少1.88%[144] - 固定资产从29.90亿元增至32.38亿元,增长8.26%[144] - 商誉保持稳定为131.99亿元[144] - 流动负债合计从2.63亿元增至3.47亿元,增长31.70%[145] - 应付职工薪酬从2124.63万元增至7879.96万元,增长270.65%[144] - 应交税费从2487.99万元增至4226.80万元,增长69.88%[144] - 受限货币资金757.81万元,含履约/投标/质量保证金[6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33.6%至3.491亿元[159] 子公司财务表现 - 北京尚洋子公司净利润为27,889,248.03元[72] - 江西博微子公司净利润为63,951,663.55元[72] - 江西博微子公司营业收入为206,691,348.23元[72] - 北京尚洋子公司营业收入为117,185,308.97元[72] - 江西博微子公司总资产为853,925,198.13元[72] - 北京尚洋子公司总资产为748,436,664.59元[72]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9896.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5.5%[155] - 母公司净利润为4787.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2.4%[155] - 母公司投资收益为4370.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8.8%[155] - 货币资金(母公司)从3066.89万元增至4512.06万元,增长47.12%[147] - 存货(母公司)从6256.80万元增至8397.96万元,增长34.22%[148] - 其他应付款(母公司)从2.82亿元增至5.40亿元,增长91.25%[149] 所有者权益和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3] - 每10股派息2.8元(含税)[83] - 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28,912,585.60元[83] - 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19,954,335.2元[83] - 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比例不变[84] - 分配总额不超过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84] - 合并所有者权益本期减少1.559亿元[162]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为185.55万元[165] - 对所有者(或股东)分配利润为-1.34亿元[165] -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82.12万元[1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为28.37亿元[166] - 未分配利润减少1.66亿元[168] - 少数股东权益为-19.86万元[166]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2.42亿元[176] - 资本公积为16.65亿元[168] - 库存股增加1.8亿元[168] - 专项储备减少129.34万元[166]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3,967,992.9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34.8%[177]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对所有者分配利润为-134,338,386.6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56.5%[177][18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219,775,802.05元,期末余额为2,022,287,881.02元[177][17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1,402,369.76元,2025年同期转为负值[18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对所有者分配利润为-308,665,234.50元,2025年同期分配额减少56.5%[18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其他综合收益为-86,466,008.57元,显著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177] - 公司股本保持稳定为379,147,970.00元,无变动[177][18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资本公积减少129,941,800.54元,期末余额为1,661,959,639.89元[177][179]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减少219,775,802.05元,期末余额为108,299,407.27元[177][17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476,397,442.34元,期末余额为2,388,654,251.13元[181][184]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501.50万元,主要包含资产处置收益318.22万元和政府补助219.91万元[20] - 其他收益增长至1286.97万元(占利润总额11.07%),含政府补助及税收返还[61] 股权和公司治理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91元/股调整为13.52元/股[85] - 注销股票期权800.62万股涉及87人[85] - 员工持股计划覆盖54人持有3,500,000股占总股本0.92%[86] - 董事欧江玲持有600,000股占总股本0.16%[86] - 董事兼副总经理卢研持有50,000股占总股本0.01%[86] - 董事会秘书竺幽斐持有65,000股占总股本0.02%[86] - 员工持股计划放弃表决权保留分红权等资产收益权[86] - 员工持股资金来源于合法薪酬及自筹无公司资助[86]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14,128,291股,占总股本3.73%[128]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365,019,679股,占总股本96.27%[128] - 第一大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持股105,956,706股,占总股本27.95%[132] -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596亿股,占总股本比例27.9%[133] -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2562.5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6.76%[13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1310.1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45%[133] - 公司股份回购累计数量9,613,500股,占总股本2.54%[130] - 股份回购累计成交总金额129,926,406元[130] 关联交易和承诺 - 朱林生2014年12月26日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 履行中[91] - 沈延军及成都尚青2014年12月26日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履行中[92] - 关联交易承诺要求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91][92] - 承诺方若违反需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91][9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持续有效且履行中[9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平关联交易的承诺持续有效且履行中[96] - 公司自有房地产以市场公允价格3.51万元/年出租给控股股东天一世纪[109] - 子公司西安天一出租位于西安房产3122.95平方米[112] - 子公司杭州雷鸟软件出租位于杭州房产1206.43平方米[113] - 母公司出租位于宁波房产5662.5平方米[115] - 子公司江西博微出租南昌市商铺2420.62平方米及公寓541.02平方米[116] - 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108]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03]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04]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05] 担保和诉讼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尚洋环科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011.92万元[12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231万元[12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10000万元[120] - 单笔最大担保金额为尚洋环科公司237.75万元连带责任担保[120]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为0[121]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31[121] - 报告期末已审批担保额度合计为10,000[121]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1,011.92[121]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36%[121] - 公司作为原告涉及其他诉讼金额为5678.31万元[101] - 公司作为被告涉及其他诉讼金额为4001.88万元[101]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97]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98]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99] - 报告涉及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93] - 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被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195] - 账龄超过1年且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账款被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195] - 账龄超过1年且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付款被认定为重要其他应付款[195]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被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19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19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197]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8] - 控制判断需同时满足拥有权力、享有可变回报及影响回报能力三个标准[199]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范围包含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200]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为母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报表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执行[200]
理工能科(0023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各部门经理、 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公司驻外机构的负责人。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
理工能科(0023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投资者关系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 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通过充分的 ...
理工能科(002322)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相关制度及本工作规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报 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九条 公司原则上在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合理评价双方执业质量,对公司改聘理由 的充分性做出判断,并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 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被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陈述的意见。 第 1 页 共 2 页 第四条 董事会 ...
理工能科(0023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 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 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
理工能科(0023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 司、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 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
理工能科(002322)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经理的职责,保障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 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对经理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的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和监事以外其他职务,并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职工的利 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 ...
理工能科(0023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必 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 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五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 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内容 第六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
理工能科(0023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理工环境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 ...
理工能科(002322) -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 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其职责。独立董事在就职前应就 其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董事会作出声明。 第二章 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