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00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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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日报· 2025-08-22 06:59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9亿元,同比下降22.90% [51] - 营业收入为4.074亿元,同比微增0.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49亿元,同比下降18.19% [51] -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3亿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200亿元 [3] 利润分配方案 - 拟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3.535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898.62万元 [3][46] - 分配金额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91.40%,以自有资金实施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业绩成长性,且与行业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4][5] 业务板块表现 - 软件与信息化业务收入1.893亿元,同比下降1.64%,主要覆盖电力和环保领域的软件产品及技术服务 [52] - 环保智能仪器及运维服务收入1.232亿元,同比下降19.16%,但在手未执行订单达2.84亿元 [55] - 电力智能仪器及运维服务收入9497.47万元,同比增长61.22%,受益于智能在线监测产品需求增长 [55] 技术战略与研发 - 构建"1+2"人工智能战略蓝图,包括算力调度平台、模型训练中心及业务专家模型库 [51] - 在电力监测领域拥有变压器、GIS、避雷器等智能在线监测系统完整产品线 [55] - 环保监测领域推出融合AI与机器人技术的智能水站,实现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 [56] 子公司担保安排 - 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有效期一年 [8][16] -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74.17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26% [14] - 被担保子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主营环保仪器开发及技术服务,非失信被执行人 [10][12] 公司治理调整 - 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20] - 制定及修订25项内部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核心治理文件 [63][64] - 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年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保费不超过20万元 [23][24] 行业发展趋势 -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试点及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推动行业需求 [51] - 电力软件业务面临周期性挑战,公司通过存量市场深挖和增量市场开拓应对 [52] - 环保监测领域向网络化、智能化、无人化运维方向发展,公司技术布局与之契合 [56]
理工能科: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7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25,625,9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 共计派送98,986,179.6元 [2] - 2025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2] - 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 财务数据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910,019.85元 [1] -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872,378.03元 提取盈余公积金189,573,985.00元后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8,299,407.27元 [1] - 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达919,954,335.2元 [1] - 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仅为8.67% 负债水平低且短期偿债能力强 [3] 合规性说明 -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 - 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利益输送情形 [2][3] - 分配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且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 审议程序 - 方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3] - 公告前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保密义务 [3]
理工能科: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1 22:13
公司担保安排 - 理工能科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 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2] - 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 公司治理程序 - 担保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最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理工能科: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1 21:43
公司治理动态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8月21日晚间召开[2]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2]
理工能科: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1 21:40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25,625,900股后的总股本353,522,070股为基数进行分红 [1]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8元(含税) [1] - 以自有资金共计派送98,986,179.6元 [1]
理工能科: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证券日报网· 2025-08-21 20:44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1]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1] -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
理工能科(002322.SZ):上半年净利润1.1亿元 拟10派2.8元
格隆汇APP· 2025-08-21 18:36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4.07亿元 同比增长0.8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亿元 同比下降22.90%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亿元 同比下降18.19%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31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 [1]
理工能科(00232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1 18:34
董事离职 - 董事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特殊情形下需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7] 补选与移交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应在正式离职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义务与股份限制 - 董事离职两年内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10]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14] 监督与制度生效 - 离职董事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4]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理工能科(002322)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34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保证经营合法合规等多方面[3][6]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多项原则[4][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等[12]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审计委员会监督,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11] 风险识别与应对 -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等因素[17][18] -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等因素[19] - 公司综合运用多种策略应对风险[20][21] - 公司运用多种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23]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多方面管理控制并评价其内控实施[26][27][28]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多项原则并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30]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并确定价格[32]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权责[33][34]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4] 对外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原则并控制风险[36] - 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并判断其能力[37][38] - 独立董事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发表独立意见[38]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建立财务档案[3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资金与投资管理 - 公司应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和披露募集资金[41] - 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43] - 公司进行衍生产品投资需制定严格程序和监控措施,限定投资规模[4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和披露流程[46] - 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信息泄露需及时报告和披露[50] 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估 - 公司应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改进[53] -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54] - 公司审计委员会需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并披露[55] -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应包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56]
理工能科(0023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3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方式[7] - 续聘可不采用公开选聘方式[8]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及监督审计工作[6]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5] 审计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2]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审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超两年[20]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0] 更换与关注情况 - 当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需关注[26] - 拟聘任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处罚需关注[26] - 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9]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审计委员会[17] - 选聘一般程序含前期准备、资料整理等多环节[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