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0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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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00244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31 23:02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达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业绩预告变动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为重大差异[8] 责任认定 - 年报披露差错董监高担责[9] - 财务报告真实性董财会负责人担责[9] 追究措施 - 差错追究形式有通报、警告等[10]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0] - 董事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0] 制度目的 - 提高规范运作与年报披露质量[2]
金洲管道(002443)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1 23: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协助董事会审查公司财务等状况,对董事会负责[2] - 就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13] - 有权向公司下属各部门等索取所需资料[15] 信息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3] 任期与办事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 下设办事机构,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7] - 特定情形主任委员3日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会前3日发通知及资料[1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与委员利益相关议题,相关委员应回避[20] - 表决方式有举手、投票和口头表决,书面决议书同样有效[20][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按档案管理制度保存[21]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上报公司董事会[21]
金洲管道(00244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2-31 23:02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4] - 不得使用虚假语言,无事实依据不得发布或回复[4][5] 信息发布规范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不宜公开信息[8] - 保证公平性,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8] - 涉及不确定事项应充分提示风险,不得迎合热点[8] 审核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工作[11] - 未经审核不得对外发布或回复[12]
金洲管道(00244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31 23:0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它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 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
金洲管道(00244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31 23:02
信息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9]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报告[9] 重大事项界定 - 单次重大亏损或损失超200万元为重大风险事项[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6]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重大信息应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7]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在知悉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8]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0] -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20] 人员职责与管理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1] -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敦促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9] - 董事等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金洲管道(002443)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12-31 23:0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 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董事长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 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 有关交易的决策权限划分: (一)本款所称交易包 ...
金洲管道(002443)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2-31 23:0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 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定义: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1、目的:通过合规的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手段,引导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建立稳定和优质 的投资者基础,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 2、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 (2)系统性原则: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 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3)科学性原则: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 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 (4)常态性原则:及时关注资 ...
金洲管道(0024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31 23:0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 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 有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 ...
金洲管道(0024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31 23: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运行透明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浙江金洲管 ...
金洲管道(00244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31 23:0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以 及职工代表董事的董事人数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财务总监一人。由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六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