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00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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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8 17:46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 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 ...
盛路通信(0024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8 17: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 的管理与监督,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法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 接责任人,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 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指定的唯一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 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除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 ...
盛路通信(002446) - 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17: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公司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包括董事、中 高管理层、核心岗位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防止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 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者谋取不当 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或者他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为谋取 自身利益,采用欺 ...
盛路通信(002446)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17:46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 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 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 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 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六条 公司应明确界 ...
盛路通信(0024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17:46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 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管理等工作。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盛路通信(00244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8 17: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 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兼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
盛路通信(0024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8 17: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 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独 立董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 ...
盛路通信(00244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17: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 ...
盛路通信(0024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17: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 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 ...
盛路通信(00244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8 17: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 途、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 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 一致,不得擅自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