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金重工(002487)
icon
搜索文档
大金重工:关于与欧洲某海上风电开发商签署海风基础结构产品长期锁产协议的公告
2024-04-26 17:4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子公司与欧洲开发商签锁产协议,锁定不超40万吨海外产能[1] - 客户支付1.09亿元锁产费用[1][6] 未来展望 - 协议对未来业绩有积极影响,将加速新基地建设[7] - 欧洲海风市场提速,基础结构供应紧缺[7] 风险提示 - 后续合作有不达预期或无法履行风险[8]
大金重工: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6 17:4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82,088,349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3,065,999,835.15元,净额3,059,107,770.67元[2] - 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76,459,361.49元[4]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762,429,965.11元[4] -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1,090,507,972.47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6,757,359.62元[4] 资金使用决策 - 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762,429,965.11元并完成置换[11] - 公司同意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末未到期10.1亿元[13][24] 项目进展 - “辽宁阜新彰武西六家子250MW风电场项目”延期至2024年8月31日[17] - 辽宁阜新彰武西六家子250MW风电场项目投资进度54.16%,本报告期效益11,247.87[23] - 大金重工蓬莱基地产线升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71.76%[23] - 大金重工(烟台)风电有限公司叶片生产基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0[23] - 大金重工阜新基地技改项目投资进度20.66%[23] -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进度100.00%[23] 合规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无违规情形[2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均为0[23]
大金重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7:43
管理架构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5]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6] 工作内容 - 证券事务部汇集公司信息统一披露[6] - 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6]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等[9]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大会等[10] - 及时准确完整回答咨询公开信息投资者[10] - 委婉谢绝探询敏感信息且无统一答复投资者[10]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说明会[14] - 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议不少于二小时[14] 档案管理 - 现场接待特定对象资料由证券事务部存档十年[16]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档案制度并报送深交所[19] 接待安排 - 证券事务部统一协调投资者接待工作[11] - 按对等和重要性原则安排领导会见投资者[12] - 现场考察需报请主管领导批准[12] 互动平台 - 通过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交流[13] - 指派或授权人员处理相关信息[13] 特定情形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人员要求 - 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要了解公司情况[20] - 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技能,诚实守信[20]
大金重工: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7: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项目名称 | 原项目投资 | 截至期末累 | 募集资金剩余 | | --- | --- | --- | --- | | | 总额 | 计投入金额 | 金额 | | 辽宁阜新彰武西六家子 250MW 风电场项目 | 179,000 | 97,248.48 | 81,751.52 | | 大金重工蓬莱基地产线升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000 | 16,416.39 | 2,583.61 | | 大金重工(烟台)风电有限公司叶片生产基地项目 | 10,000 | 0 | 10,000.00 | | 大金重工阜新基地技改项目 | 7,000 | 1,445.98 | 5,554.02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910.78 | 90,910.78 | 0.00 | | 合计 | 305,910.78 | 206,021.62 | 99,889.16 | 注:上述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不含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 ...
大金重工: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7:43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对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 ...
大金重工: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6 17: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进展较为缓慢。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 建设及实施,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 义务。如发生募投项目延期或其他相关事项,及时做好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 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李钦佩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 |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钦佩 | 联系电话:010- 60837250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鹏飞 | 联系电话:010- 60833031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钦佩 |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8日,2024年4月10日-2024年10月 ...
大金重工:2023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6 17:43
资金占用情况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总计62,896.67万元[3]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总计233,819.21万元[3]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148,128.84万元[3] 各公司往来资金情况 - 北京金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40,137.56万元[2] - 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28,717.44万元[2] - 兴安盟大金重工有限公司2023年末无往来资金余额[2] - 张家口大金风电装备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8,577.83万元[2] - 阳江大金风电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29,497.65万元[2] - 彰武金胤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末占用资金余额27,199.81万元[3] - 大金重工(烟台)风电有限公司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60.97万元[2]
大金重工: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7:43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35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40 | | 第十二章 | 附则 40 |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是在辽宁大金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经辽宁省对外贸 易经济合作厅于 2009 年 10 月 ...
大金重工: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7:43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并独立行使监督权。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对 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提案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 ...
大金重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7:4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9] 报告内容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1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2]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2]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发生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4]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责任等[14]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事件[14] - 重大事件在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6][17] - 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情况和影响[17] - 控股和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影响交易公司应披露[17] - 收购、合并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7]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标准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20]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各部门有职责[20][21]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程序[22] - 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程序[22] - 信息公开披露前需内部审议[24] 股东信息披露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8]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8] - 控股股东和5%以上大股东应2个工作日内通报重大信息[29] 其他事项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和其意见[30] - 股东大会等会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需分类存档[31]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31] - 与特定对象沟通可要求签署承诺书[33] - 董监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8] - 董事长等对临时和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8]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0]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40]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40]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40] - 制度与法律抵触以法律为准[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通过后生效施行[40]